[一三六] 第三 不执着 南传相应部 [一三八] 第五 恶意者(一)

[一三七] 第四 恶意者(一)

※二 ‘诸比丘!凡非汝等之有者,皆当放舍,能放舍者,乃为汝等之利得安乐。

诸比丘!何物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诸比丘!眼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能放舍者,乃为汝等得利益安乐。耳

……鼻……舌……身……意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能放舍者,乃为汝等得利益安

乐。

九 诸比丘!譬如于此只陀林,人人对于草薪枝叶,或运走,或燃烧,或各随所好

而处理。’人人将‘吾等’或运去,或燃烧,或各随所好而予处理。‘汝等有如是之思

否?’

‘大德!不也。’

‘何以故?’

‘大德!此非我,此非我之所属。’

一〇 ‘如是,诸比丘!汝等之眼,此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汝等由于舍此者,乃

为利益安乐。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汝

等由于舍此者,乃为利益安乐。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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