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第四 崄崖 南传相应部 [六] 第六 箭

[五] 第五 当见

※三 ‘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以何者为三者?乃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

诸比丘!乐受者,当见为苦。苦受者,当见为箭。非苦非乐受者,当见为无常。

四 诸比丘!比丘之乐受者,当应见为苦。苦受者,当见为箭。非苦非乐受者,当

常见为无常。诸比丘!此比丘由断除渴爱,毁灭缠结,灭除憍慢,故称为尽苦际。

见人之乐为苦,见苦为箭,见非苦非乐之存在为无常。此正见之比丘,能知受,

达此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能知苦,于见法无漏,由肉身灭坏后,不再于入生

身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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