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 第七 广说(二)
※二 ‘诸比丘!有五根。以何为五根耶?[谓:]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是。
三 诸比丘!以何为乐根耶?
诸比丘!身乐、身悦、身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乐根。
四 诸比丘!以何为苦根耶?
诸比丘!身苦、身不悦、身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苦根。
五 诸比丘!以何为喜根耶?
诸比丘!意乐、意悦、意触所生之乐、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喜根。
六 诸比丘!以何为忧根耶?
诸比丘!意苦、意不悦、意触所生之苦、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之为忧根。
七 诸比丘!以何为舍根耶?
诸比丘!身或意之非悦、非不悦之所受,诸比丘!此名为舍根。
八 诸比丘!此中,乐根与喜根可视为乐受:诸比丘!此中,苦根与忧根可视为苦
受;诸比丘!此中,舍根可视为非苦非乐受。
九 诸比丘!此是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