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六] 第十 六生物
搔及疮烂之肢体。诸比丘!如是此人,因而渐感至苦痛不快。与此同理,诸比丘!
此处有比丘,入于村落或森林,遇所触者作如是言:‘此尊者如是作,如是行者,
为村落不净之棘。’得知此为棘,当知摄护与不摄护。
四 诸比丘!如何为不摄护?诸比丘 !于此有比丘,以眼见色,心倾于可爱之色,
心背离于不可爱之色,正念不现前,缺乏思虑而住;又不如实知心解脱、慧解脱,
如彼起恶不善之诸法,不能无余灭尽。以耳闻声……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
身触触……以意识法……心倾于可爱之法,心背离于不可爱之法,不使正念现前,
缺乏思虑而住;又彼不如实知心解脱、慧解脱,如彼起恶不善之诸法,不能无余灭
尽。
五 诸比丘!譬如有人,捕得不同境界 、不同饵处之六种生物,以强绳绑缚。捕
蛇以强绳绑缚。捕鳄鱼……鸟……犬……野干……猿,以强绳绑缚。于中央作结,
同时纵放。诸比丘!其时,不同境界、不同饵处之此等六种生物,各各向己饵之世
界奔去。蛇入蚁塔……鳄鱼入水……鸟翔于空……犬入村落……野干‘入野墓’……
猿‘入森林’而去。诸比丘!此等六种生物倦疲时,此等生物则随其中之一多力者,
随彼之后,乃至服从于彼。比丘亦与此同理,任何人若不向身增修其正念,或不复
修者,则彼眼为可意之色所引去,彼背于不可意之色。彼耳为可意之声……鼻为可
意之香……舌为可意之味……身为可意之触……意为可意之法所引去,彼背离于不
可意之法。
诸比丘!如是为不摄护。
六 诸比丘!如何为摄护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 ,以眼见色,心不倾于可爱之色,心不背于不可爱之色,
令正念现前,思虑无量而住;又彼如实知心解脱、慧解脱。如彼所起之恶不善法,
无余灭尽。以耳闻声……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触触……以意识法,心
不倾于可爱之法,心不背离于不可爱之法,令正念现前,思虑无量而住。又彼如实
知心解脱、慧解脱,如彼所起之护不善法,无余灭尽。
七 诸比丘!譬如有人,捕得不同境界、不同饵处之六种生物,以强绳绑缚。捕蛇
以强绳绑缚,鳄鱼……鸟……犬……野干……猿……以强绳绑缚。以强绳绑缚而击
于强杭或柱。诸比丘!其时,不同境界、不同饵处之此等六种生物,各各向己饵处
之世界奔去。蛇入蚁塔、鳄鱼入水……鸟翔于空、犬入村落、野干入野墓、猿入森
林而去。诸比丘!此等六种生物倦疲时,于同杭或近柱而立、或近坐、或近卧。比
丘与此同理,无论任何人,其身增修、复修正念,彼眼亦不为可意之色所引去,不
背离于不可意之色。彼耳……鼻……舌……身……意,不为可意之法所引去,不背
于不可意之法。
诸比丘!摄护即如是。
八 强杭或柱者,诸比丘!此乃向于身正念之喻语。然则!诸比丘!汝等于此:‘吾
等之身增修、复修正念,如坐骑、如贵器物之所实行、积集,于此应努力。’如是
修习。诸比丘!汝等应如是修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