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第五 比丘 南传相应部 [二七] 第七 沙门婆罗门(二)

[二六] 第六 沙门婆罗门(一)

※二 ‘诸比丘!此等之三者为受。以何为三?乃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

三 诸比丘!虽任何之沙门或婆罗门,若不如实知此等三受之生起、灭尽、甘味、

患难、出离者,诸比丘!余对此等 之沙门或婆罗门,于沙门中不承认为沙门,于

婆罗门中不承认为婆罗门。犹且此等之尊者对沙门或婆罗门之道,于现生不能住于

自知、实证、逮得。

四 诸比丘!虽任何之沙门或婆罗门,若如实知此等三受之生起、灭没、甘味、患

难、出离者,诸比丘!余对此等之沙门或婆罗门,于沙门中肯定为沙门,于婆罗门

申肯定为婆罗门。犹且此等之尊者对沙门道或婆罗门之道,于现生住于自知、实证、

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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