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 第六 大树(二) 南传相应部 [五八] 第八 名色

[五七] 第七 幼树

一 [尔时,世尊]住舍卫城。

二 [尔时,世尊曰:]‘诸比丘!于所结之法,住味观者,增长于爱。缘爱而有取……如是,此乃全苦蕴之集。

三 诸比丘!譬如有幼树,有人适时松缓其根,适时与粪,适时与水。诸比丘!如是彼幼树因此得增长、茂盛、增展。

四 诸比丘!同此,于所结之法,住味观者,则爱增上。缘爱而有取……如是,此乃全苦蕴之集。

五 诸比丘!于所结之法,住患观者,则爱灭。由爱灭则有取灭……如是,此乃全苦蕴之灭。

六 诸比丘!譬如有幼树,彼时有人取来锹与笼,彼截其树根,由截根更于周围挖穴、将小根、须根、亦予根除。彼截其树成圆木,圆木作成木片,木片作成粗朵,粗朵置于日与风下干燥,以火燃烧,以火烧之成灰,灰被风筛吹,或流于河之奔流。诸比丘!如是,彼幼树被截根者如多罗树之截株,不能再生,成为未来不生者。

七 诸比丘!同此,于所结之法,住患观者,则爱灭。由爱灭乃有取灭……如是,此乃全苦蕴之灭。’

上篇主页目录目录字典标记笔记清除导出保存全屏听书下篇
[五六] 第六 大树(二) 南传相应部 [五八] 第八 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