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 第十 优陀夷 南传相应部 [三二] 第二 善(二)

[三一] 第一 善(一)

※二 ‘诸比丘!为诸法之善、善分、善友者,皆以不放逸为根本,等趣于不放逸,以

不放逸为诸法最上之名。

三 诸比丘!于不放逸之比丘,以期修习七觉支、多修七觉支。诸比丘!不放逸之

比丘,云何以修习七觉支,多修七觉支耶?

四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依远离[依离贪、依灭尽,回向于舍,]以修习念觉支

……[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依远离、

依离贪、依灭尽,回向于舍,以修习舍觉支。

诸比丘!不放逸之比丘,如是修习七觉支、多修七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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