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四] 第十一 外因(三) 南传相应部 [一四六] 第二 有验(一)

[一四五] 第一 业

※二 ‘诸比丘!余说新旧之业,业之灭尽,以达业灭尽之道。且谛听,当善思惟,余

将宣说。

三 诸比丘!以何者为旧业?眼是所作为、所思念、所感觉之旧业之所成。耳……

鼻……舌……身……意是所作为、所思念、所感觉之旧业之所成。

诸比丘!此称之旧业。

四 诸比丘!以何为新业?诸比丘!于如何之业,如今于身、于语、于意所作者,

诸比丘!此称为新业。

五 诸比丘!何者是业之灭尽?诸比丘!凡任何由身业、语业、意业之灭尽而触解

脱者,诸比丘!此即称为业之灭尽。

六 诸比丘!以何者为达业灭尽之道!

此乃八支圣道,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是。

诸比丘!此者称为达业灭尽之道。

七 如是,诸比丘!我为汝等说旧业、说新业、说业之灭尽、说达业灭尽之道。

八 诸比丘!凡求利益,具有慈悲之师,而为弟子垂慈悲者,我为汝等已作毕。

九 诸比丘!当于此等之树下,或于此等之空屋行禅思,诸比丘!不为放逸,后日

即无所悔。此乃我为汝等之教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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