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 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卷九-着至教论篇第七十五

卷八-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

黄帝内经素问集注-卷八 -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

此篇论六气司天。六气在泉。有正化。有胜复。有主客。有邪胜。至真者谓司天在泉之精气。乃天一之真元。要者 谓司岁备物以平治其民病。无伤天地之至真。乃养生之至要也。 黄帝问曰。五气交合。盈虚更作。余知之矣。六气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

(此承上章而言五运六气。互相交合。各 有太过不及。彼此胜制。已详论于前矣。今欲分论六气之司天在泉。其气至之何如也。)

岐伯再拜对曰。明乎哉问也。天 地之大纪。人神之通应也。

(王冰曰。天地变化。人神运为。中外虽殊。其通应则一也。)

帝曰。愿闻上合昭昭。下合冥 冥奈何。岐伯曰。此道之所生。工之所疑也。

(昭昭、合天道之明显。冥冥、合在泉之幽深。道之所生。其生唯一。工不 知其要。则流散无穷。故多疑也。)

帝曰。愿闻其道也。岐伯曰。厥阴司天。其化以风。少阴司天。其化以热。太阴司天。 其化以湿。少阳司天。其化以火。阳明司天。其化以燥。太阳司天其化以寒。以所临脏位。命其病者也。

(风寒暑湿燥火。 天之六气也。三阴三阳上奉之。故六气为司天之化。临脏位者。天气上临。而下合人之脏位。随六气之所伤。而命其病 也。按此篇重在司岁备物。以五味六气。举抑补泻。以平治天地之不和。故首提其病焉。)

帝曰。地化奈何。岐伯曰。司 天同候。间气皆然。帝曰。间气何谓。岐伯曰。司左右者。是谓间气也。帝曰。何以异之。岐伯曰。主岁者纪岁。间气 者纪步也。

(此言六气司天。而环绕于地下。故与司天同候。从左右而环转。是以间气皆然。但司天在泉之气纪岁。间气 纪步之不同也。)

帝曰。善。岁主奈何。岐伯曰。厥阴司天为风化。在泉为酸化。司气为苍化。间气为动化。少阴司天为 热化。在泉为苦化。不司气化。居气为灼化。太阴司天为湿化。在泉为甘化。司气为 化。间气为柔化。少阳司天为火 化。在泉为苦化。司气为丹化。间气为明化。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司气为素化。间气为清化。太阳司天为寒 化。在泉为咸化。司气为玄化。间气为藏化。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以言盈虚病生 之绪也。

(主岁者。谓六气之各主一岁。风寒暑湿燥火。乃在天之六气。故为司天之化。天元纪大论曰。在地为化。化生 五味。故在地为味化。司气者。司五运之气化。五运者。五行之气也。感天之苍 丹素元之五色。而化生地之五行。是 以司气为苍为丹为 为素为元。君火以明而在天。故不司在地之火化。所谓居气者。言少阴不司气化。在六气之中。自 有所居之上下。即下章之南政居南。北政居北也。间气之为动为灼。为柔为明。为清为藏者。六气之用也。此论六气之 司天在泉。及化运间气之分治。皆有盛有虚而为民病。治病者或从岁气。或随运气以备物。以所生之五味五色。合五脏 之所宜。乃可以言五运六化之盈虚。病生之端绪也。)

帝曰。厥阴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风化之行也何如。岐伯曰。 风行于地。所谓本也。余气同法。本乎天者。天之气也。本乎地者。地之气也。天地合气。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故曰。 谨候气宜。无失病机。此之谓也。

(此言司天在泉。俱以六气为本。六气绕地环转。而上下周行。又非气司天化而味主地 化也。六气之本于上者。即为天之气。本乎下者。即为地之气。天地合气。六节分而万物化生。故谨候六气之所宜。无 失五行之病机。斯得至真之为道。王子律曰。四时六步。皆有风气。)

帝曰。其主病何如。岐伯曰。司岁备物。则无遗主 矣。帝曰。先岁物何也。岐伯曰。天地之专精也。帝曰。司岁者何如。岐伯曰。司气者主岁同。然有余不足也。帝曰。 非司岁物何谓也。岐伯曰。散也。故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薄浓。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

(主病、谓主治病之药物。司岁备物。谓从六气五运以备之。如少阴少阳二火司岁。则当收附子姜桂之热物。如阳明燥 金司岁。则当收桑皮苍术之燥物。如厥阴风气主岁。则当收防风羌活之风物。如太阳寒水司岁。则当收芩通大黄之寒物。 如太阴土气司岁。则当收山药黄精之类。甘平甘温之品。及苍丹 素元之谷。所谓药食宜也。此皆得天地之专精。故先 取岁物。谓先备司岁之物。即上章之所谓食岁谷以全其真。盖食天地之精。以养吾身之真也。司气、谓五运之气。五运 虽与主岁相同。然又有太过不及之分。太过之岁。则物力浓。不及之岁。则物力浅薄矣。若非气运司岁之物。则气散而 力薄。故形质虽同。而气味有浅深浓薄之异。治保有多少者。谓治病保真之药食。或宜多用而宜少用也。按中古之世。 不能司岁备物。用炮制以代天地之助。如制附子曰炮。制苍术桑皮曰炒。盖以火助火。而以燥助燥也。近有制附子水煮 曰阴制。制桑皮以蜜拌曰润燥。是犹用鹰犬而去其爪牙。则驱之搏蹇兔而不能。又安望韩卢之技哉。)

帝曰。岁主脏害何 谓。岐伯曰。以所不胜命之。则其要也。

(此论五运之气。受司天在泉之胜制。岁主者。谓六气之主岁。脏、五脏也。盖 言五脏内属五行。而外合五运。五运之气。受胜制之所伤。则病入五脏而为害矣。如少商金运。而值二火司天。少宫土 运。而值厥阴在泉。此皆运气之所不胜。而受胜气之所胜制。故以所不胜命之。则岁主脏害之要可知矣。命、名也。)

帝 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

(上淫于下者。谓司天之气。淫胜其在下之运气。 当以所胜平之。如少商金运。而火热上临。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外淫于内者。在泉之气。淫胜其在内之五运。当以 所胜治之。如少宫土运。而风木下淫。宜治以辛凉。佐以苦甘。按司天在泉之气根于外。五运之化根于中。故曰外淫于 内。下章平天气曰平。治在泉曰治。又诸气在泉曰淫于内。)

帝曰。善。平气何如。岐伯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 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平气、谓无上下之胜制。运气之和平也。甲丙戊庚壬为阳运。乙丁己辛癸为阴运。阴阳二 运。有太过不及之分。故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谓太过之岁。当抑其胜气。扶其不胜。反者反治。 谓不及之运。为所不胜之气反胜。当反佐以取之。)

帝曰。夫子言察阴阳所在而调之。论言人迎与寸口。相应若引绳。小 大齐等。命曰平。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帝曰。愿卒闻之。

(此承上文以申明少阴之所在 也。五运之中。少阴不司气化。随六气之阴阳。而上下左右。故曰。阴之所在何如。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 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盖太冲。坎位也。广明。离位也。少阴主天一之坎水。而上为太阳之 离火。是以北政之岁。随三阴而在坎。南政之岁。从三阳而在离。故有应不应之分焉。所谓南北者。阴阳也。五运之中。 戊癸化火。以戊癸年为南政。甲乙丙丁己庚辛壬为北政。五运之政。有南有北。少阴之气。有阴有阳。是以随之而上下 也。寸尺、血脉也。血乃中焦之汁。流溢于下而为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故脉始于足少阴肾。而主于手少阴心。是以 诊寸尺之阴阳。以征少阴之上下。)

岐伯曰。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 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者。反其诊则见矣。

(风 寒暑湿燥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以司主岁之六气。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也。以司五行之化运。化运五 岁而右迁。而五行之中有二火。故君火不司气化。然虽不主运。而有所居之位焉。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是少阴本于阴 而主于阳。是以南政之岁居阳。北政之岁。居于阴也。司天在南。在泉在北。此天地之定位。人面南而诊之。寸为阳而 在南。尺为阴而在北。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随阴而居北。是以寸口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对阴而居阳。是 以寸口不应。不应者。脉微而不应于诊。此论寸尺之阴阳南北也。北政之岁。厥阴在泉。则少阴在左。故右不应。太阴 在泉。则少阴在右。故左不应。南政之岁。厥阴司天。则少阴在左。故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少阴在右。故左不应。此 论人迎寸口之左右也。诸不应者。谓左右之不应也。反其诊者。以人面南面北而诊之也。盖以图象平置于几上。以司天 在南。在泉在北。北政之岁。人面北以诊之。南政之岁。人面南以诊之。则左右之不应可见矣。夫天上地下。天南地北。 此天地之定位也。人面南而面北者。人居天地气交之中。随天地之气而环转也。)

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岁。 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左右同。故曰。 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

(此总结上文之义。故问尺而兼论其寸焉。所谓三阴者。以少阴 居二阴之中。上下者。以天在上而泉在下也。左右同者。谓尺之左右不应。与寸之左右不应同也。故知其要者。知少阴 之不司气化。随阴阳而居上居下也。不知其要。流散无穷者。如疏注之议论纷纭。而茫无归着也。朱卫公问曰。假如甲 子甲午岁。君火司天。而寸口不应。是司天之少阴。不应于脉耶。曰。五运六气之道。五运外合五行。内合五脏。五脏 之气。见于六脉。而后合于六气。是感五运之气。而见于寸尺也。故曰。天地之气。无以脉诊。盖谓司天在泉之六气。 不形于诊也。是以首提曰脏害。当知脏害二字。为照应寸尺而言。)

帝曰。善。天地之气。内淫而病何如。岐伯曰。岁厥 阴在泉。风淫所胜。则地气不明。平野昧。草乃早秀。民病洒洒振寒。善伸数欠。心痛支满。两胁里急。饮食不下。膈 咽不通。食则呕。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皆重。

(此章论六气在泉而为民病。当以所胜之气味治之。厥 阴在泉。寅申岁也。风淫于下。则尘土飞扬。故地气不明。平野昏昧。草得生气。故早秀也。按经脉篇云。脾是动。则 病洒洒振寒。善伸数欠。脾气病。则饮食不下。食则呕。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俱重。盖木淫而土病 也。又厥阴肝脉上贯膈。布胁肋。故为心痛支满等证。)

岁少阴在泉。热淫所胜。则焰浮川泽。阴处反明。民病腹中常鸣。 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寒热皮肤痛。目瞑齿痛 肿。恶寒发热如疟。少腹中痛。腹大。蛰虫不藏。

(少阴在泉。卯酉岁 也。少阴君火生于水中。是以焰浮川泽。少阴标阴而本火。故阴处反明。腹中常鸣者。火气奔动也。气上冲胸者。火气 炎上也。喘不能久立。寒热皮肤痛者。火淫肺金也。目瞑者。热甚阴虚。畏阳光也。齿痛 肿。热乘阳明也。发热如疟 者。少阴标本之气病也。热在下焦。则少腹中痛。热在中焦。则腹大也。)

岁太阴在泉。草乃早荣。湿淫所胜。则埃昏岩 谷。黄反见黑。至阴之交。民病饮积心痛。耳聋。浑浑 。嗌肿喉痹。阴病见血。少腹痛肿。不得小便。病冲头痛。 目似脱。项似拔。腰似折。髀不可以回。 如结。 如别。

(太阴在泉。辰戌岁也。土为草木之所资生。故草乃早荣。黄 乃土色。黑乃水色。土胜湿淫。故黄反见黑。五常政大论曰。太阴司天。湿气下临。肾气上从。黑起水变。皆土胜水应 之义。至阴之交。乃三气四气之交。土司令也。饮积心痛。寒湿上乘也。按经脉篇。自耳聋至喉痹。乃三焦经病。自阴 病至不得小便。以邪湿下流。为肾脏受病。自冲头痛至 如别。乃膀胱经病。盖三焦为决渎之官。膀胱乃水津之府。土 气淫胜。而水脏水腑皆为病也。)

岁少阳在泉。火淫所胜。则焰明郊野。寒热更至。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则 血便。少阴同候。

(少阳在泉。巳亥岁也。少阳之火。地二所生。故焰明郊野。寒热更至。热伤血分。则注赤。热伤气分。 则注白。热在下焦。故少腹痛而溺赤。血便者。甚则血出于小便也。少阴之火出自水。少阳之火生于地。皆有阴阳寒热 之分。故与少阴同候。)

岁阳明在泉。燥淫所胜。则 雾清瞑。民病喜呕。呕有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反侧。甚则嗌 干面尘。身无膏泽。足外反热。

(阳明在泉。子午岁也。金气淫于下。则 雾清瞑于上矣。按经脉篇。呕苦善太息。心胁 痛。不能转侧。甚则面有微尘。体无膏泽。足外反热。乃足少阳病。嗌干面尘。乃足厥阴病。盖金胜而肝胆病也。)

岁太 阳在泉。寒淫所胜。则凝肃惨栗。民病少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痛。血见。嗌痛颔肿。

(太阳在泉。丑未岁也。水寒淫 胜。故凝肃惨栗。寒淫于下。则膀胱与肾受之。膀胱居于小腹。故少腹痛。肾主阴器。故控引睾丸。太阳之脉挟脊抵腰 中。故引腰脊。肾脉络心。故上冲心痛。心主血。而寒气逼之。故血见。按经脉篇嗌痛颔肿。乃小肠经病。小肠者。心 之府也。亦水邪上侮火脏火腑而然。)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诸气在泉。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 缓之。以辛散之。

(风乃木气。金能胜之。故治以辛凉。过于辛。恐反伤其气。故佐以苦甘。苦胜辛而甘益气也。木性急。 故以甘缓之。风邪胜。故以辛散之。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热淫于内。治以 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热乃火气。水能胜之。故宜治以咸寒。佐以苦甘。甘胜咸。所以防咸之过。苦 能泄。所以去热之实也。酸乃木味。火生于木。以酸收之者。收火归原也。热郁于内而不解者。以苦发之。)

湿淫于内。 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湿乃阴土之气。故宜治以苦热。苦能胜湿。热以和阴也。酸从木化。故佐 以酸淡。以苦燥之者。苦从火化也。卦传曰。燥万物者。莫 乎火。以淡泄之者。淡味渗泄为阳也。)

火淫于内。治以咸 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火淫于内。故宜治以咸冷。苦能泄辛能散。故当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与上文同义。)

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乃清凉之金气。故当治以苦温。燥则气结于内。故当佐 以辛甘发散。以苦下之。)

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苦坚之。

(寒乃水气。土能胜水。 热能胜寒。故宜治以甘热。脏气法时论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以咸泻之。)

帝 曰。善。天气之变何如。岐伯曰。厥阴司天。风淫所胜。则太虚埃昏。云物以扰。寒生春气。流水不冰。民病胃脘当心 而痛。上肢两胁。膈咽不通。饮食不下。舌本强。食则呕。冷泄腹胀。溏泄瘕水闭。蛰虫不去。病本于脾。冲阳绝。死 不治。

(厥阴司天。巳亥岁也。风淫于上。故太虚埃昏。云物扰乱。寒生于春气。是以流水不冰。按经脉篇。舌本强。食 则呕。胃脘痛腹胀。饮食不下。溏瘕泄水闭。皆脾经之病。盖风木淫胜。故病本于脾。蛰虫藏于土中。因风气外淫。故 不去也。卫阳、足阳明胃脉。在足跗上。动脉应手。胃气已绝。故死不治。)

少阴司天。热淫所胜。怫热至。火行其政。 民病胸中烦热。嗌干。右 满。皮肤痛。寒热咳喘。大雨且至。唾血。血泄。鼽衄。嚏呕。溺色变。甚则疮疡 肿。肩 背臂 及缺盆中痛。心痛。肺 。腹大满。膨膨而喘咳。病本于肺。尺泽绝。死不治。

(少阴司天。子午岁也。怫、郁也。 盖少阴之火。发于阴中。故为怫热。少阴太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从。标本互换。是以火热甚而大雨至。水 寒极而运火炎。民病胸中烦热嗌干。右 满。皮肤痛。肺受火热而津液不生也。唾血血泄。热淫而迫血妄行也。按经脉 篇。溺色变。肩背臂 痛。烦心胸满。肺胀膨膨而喘咳。皆肺经之病。盖火淫则金气受伤。故病本于肺。尺泽、在肘内 廉大交中。动脉应手。肺之合穴脉也。肺气已绝。故死不治。)

太阴司天。湿淫所胜。则沉阴且布。雨变枯槁。 肿骨痛。 阴痹。阴痹者。按之不得。腰脊头项痛。时眩。大便难。阴气不用。饥不欲食。咳唾则有血。心如悬。病本于肾。太溪 绝。死不治。

(太阴司天。丑未岁也。湿淫于上。是以沉阴且布。草木枯槁。得化气之雨而变生。 肿阴痹。皆感寒湿之 气。病在阴者名曰痹。故按之不得也。肾主骨而膀胱为之府。故腰脊头项骨痛。肾开窍于二阴。故大便难也。阴气不用 者。不能上交于心也。上下不交。则上焦之火热留于胃。胃热则消谷。故善饥。胃气上逆。故不欲食也。咳唾有血者。 心火在上。而不得上下之相济也。经脉篇曰。肾是动病。目KT KT 无所见。心如悬若饥。盖心肾不交。故虚悬于上 而若饥也。此土淫胜水。故病本于肾。太溪、肾之动脉。在足内踝外。踝骨上。太溪脉不至。则肾气已绝。故死不治。)

少阳司天。火淫所胜。则温气流行。金政不平。民病头痛。发热恶寒而疟。热上皮肤痛。色变黄赤。传而为水。身面 肿。腹满仰息。泄注赤白。疮疡。咳。唾血烦心。胸中热。甚则鼽衄。病本于肺。天府绝。死不治。

(少阳司天。寅申岁 也。火淫所胜。故金政不平。少阳之火。在天为暑。故民病头痛。寒热而疟。热上皮肤。色变黄赤。火上淫于肺也。肺 者。太阴。皆积水也。传为水者。逼其金水外溢。故为肿满之水病也。仰息、肺气逆而不得偃息也。泄注赤白。疮疡唾 血烦心。火热盛也。鼽衄。甚而及于肺也。此火淫胜金。故病本于肺。天府、肺脉。在腋下三寸。动脉应手。肺气已绝。 故死不治。)

阳明司天。燥淫所胜。则木乃晚荣。草乃晚生。筋骨内变。民病左 胁痛。寒清于中。感而疟。大凉革候。 咳。腹中鸣。注泄 溏。名木敛。生菀于下。草焦上首。心胁暴痛。不可反侧。嗌干。面尘。腰痛。丈夫 疝。妇人少 腹痛。目昧 伤。疮痤痈。蛰虫来见。病本于肝。太冲绝。死不治。

(阳明司天。卯酉岁也。燥金淫胜于上。则木受其制。 故草木生荣俱晚。肝血伤而不能荣养筋骨。故生内变。左 胁痛。肝经病也。感寒清而成疟者。秋成 疟也。大凉革候 者。夏秋之交。变炎暑而为清凉也。腹中鸣。注泄惊溏。寒清于中也。菀、茂也。名木敛于上而生菀于下。草焦上首。 肃杀之气淫于上也。心胁暴痛。不可反侧。嗌干面尘。 疝 疡。皆肝经之病。盖金淫于上。故病本于肝。太冲、在足 大指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肝经之俞穴脉也。肝气已绝。故死不治。)

太阳司天。寒淫所胜。则寒气反至。水且冰。血 变于中。发为痈疡。民病厥心痛。呕血血泄。鼽衄善悲。时眩仆。运火炎烈。雨暴乃雹。胸腹满。手热肘挛。掖肿。心 澹澹大动。胸胁胃脘不安。面赤目黄。善噫嗌干。甚则色 。渴而欲饮。病本于心。神门绝。死不治。所谓动气。知其 脏也。

(曰寒气反至者。谓太阳为诸阳之首。即君火之阳也。然本于在下之寒水。今寒气反从上而至。是上下皆寒。而太 阳运居于中。故曰。运火炎烈。夫寒临于上。如阳能胜之。即所谓凡伤于寒。则为病热。乃病反其本。中标之病矣。故 治反其本。中标之方。此太阳从本从标。寒热更胜之气也。是以痈疡呕血。鼽衄腹满。乃阳热中盛之证。如心痛眩仆。 面赤目黄。色 善噫。乃寒凌心火。逼其火热上炎。水火寒热交争。而神门脉绝。心气灭矣。神门、心之俞穴。在手掌 后锐骨端。动脉应手。故所谓候脉之动气。则知其五脏之存亡矣。灵枢经曰。邪在心。心痛。善悲。时眩仆。又曰。上 走心为噫。)

帝曰。善。治之奈何。

(此章论司天之六气淫胜。而以所胜之气味平之。)

岐伯曰。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 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

(按在泉之气曰淫于内而曰治。司天之气曰所胜而曰平。盖天气在外而地气在 内也。故曰治者。治其内而使之外也。曰平者。平其上而使之下也。是以在在泉曰以辛散之。在司天曰以酸泻之。)

热淫 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此与在泉之治法相同。但少以苦发之。盖自下而上淫于内者。宜从之而发散于 外也。)

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而止。

(湿 乃土之湿气。故上甚而热者。亦宜用辛温发散。以汗为故而止。金匮要略曰。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 乃愈。此皆治水湿之要法。)

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

(少阳之火。 乃地火也。如平之而未平者。淫于内也。故当以苦发之。此即三焦之元气。宜复以酸收之。勿使其过于发散世。夫少阴 之热。君主之火也。淫甚则外内相合。亦当以苦发之。)

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苦温能胜清金。 辛能润燥。燥必内结。故以酸苦泄之。)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

(夫淫于内。则干涉于脏气。故上 文曰。以辛润之。以苦坚之。此胜于外。止宜平之泻之而已。)

帝曰。善。邪气反胜。治之奈何。岐伯曰。风司于地。清 反胜之。治以酸温。左以苦甘。以辛平之。热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湿司于地。热反胜 之。治以苦冷。佐以在咸甘。以苦平之。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燥司于地。热反胜之。 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为利。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邪气反胜者。不 正之气。反胜在泉主岁之气。又当用胜邪之气味以平治之。上章曰。天气反时。则可根据时。此之谓也。)

帝曰。其司天邪 胜何如。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湿化于 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 佐以苦甘。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此论六气司天。邪气反胜。宜以所胜之气味平之。)

帝曰。六 气相胜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耳鸣头眩。愦愦欲吐。胃膈如寒。大风数举。 虫不滋。 胁气并。化而为热。小便 黄赤。胃脘当心而痛。上肢两胁。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则呕吐。膈咽不通。

(此论三阴三阳主岁之气。淫胜 而为民病者。宜以所胜之气味平之。耳鸣头眩。木淫于上也。大风数举。淫于下而上也。愦愦欲吐。胃气如寒。胃土病 也。 虫不滋。木制之也。 胁气并。肝气聚也。化而为热。小便黄赤。木淫而生火也。风木气胜。则脾胃受伤。故风 气淫于上。则胃脘当心而痛。上肢两胁。甚则呕吐。膈咽不通。淫而下。则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所谓风之伤 人也。善淫而数变。)

少阴之胜。心下热。善饥。脐下反动。气游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呕逆躁烦。腹满痛溏 泄。传为赤沃。

(心下热善饥。外淫之火。交于内也。脐下反动。少阴之标阴。发于下也。气游三焦。谓本标之气。游于 上下。而交于中也。炎暑至者。与少阳气交之时。木乃津者。得少阴阴水之所资养也。草乃萎者。受君相二火之暑热也。 呕逆、阴气上逆也。烦躁、阴阳寒热之征也。复满溏泄。阴寒在下也。传为赤沃、君火下淫也。)

太阴之胜。火气内郁。 疮疡于中。流散于外。病在 胁。甚则心痛。热格。头痛喉痹。项强。独胜则湿气内郁。寒迫下焦。痛留顶。互引眉间。 胃满。雨数至。燥化乃见。少腹满。腰 重强。内不便。善注泄。足下温。头重。足胫 肿。饮发于中。 肿于上。

(阴 湿之气淫于外。则火气内郁。而疮疡于中矣。湿热之气。流散于外。则及于风木。而病在 胁。甚则心痛者。木甚而传 于火也。热格头痛喉痹项强者。风火之气。与湿气相离。从颈项而上于巅顶也。此言太阴之气。火土相合。而淫于岁半 以前。独胜者。阴湿之气。复胜于岁半以后也。湿气在中。故内郁而迫于下焦。痛留顶而互引眉间者。风火之气。留于 巅顶。传于阳明之经。而下及于胃满也。雨数至。燥化乃见者。至四气五气之交。而后见此证也。少腹满腰 重者。湿 气下淫。而及于肾也。足下温头重者。风火之气。复流于下也。足胫 肿者。土淫而水泛也。饮发于中。 肿于上者。 水邪之从下而中。中而上也。此节论土胜于四时。从中而外。外而上。上而中。中而下。同四时之气。外内出入。环转 一身。大有关于病机。学人宜体认无忽。)

少阳之胜。热客于胃。烦心。心痛目赤。欲呕。呕酸善饥。耳痛溺赤。善惊谵 妄。暴热消铄。草萎水涸。介虫乃屈。少腹痛。下沃赤白。

(少阳之气。合于三焦。故热客于胃。盖三焦之原。皆出于胃 间也。三焦与心主包络相合。故烦心心痛。三焦之脉。上入耳中。络目锐 。故淫上则为耳痛目赤。淫于中则为呕饥。 淫于下则为溺赤少腹痛。下沃赤白也。善惊谵妄暴热者。阳明胃经热也。三焦之气。蒸津液。化营血。消铄者。热盛而 血液伤也。草萎者。暑热在上也。水涸者。火气在下也。介虫乃屈者。暑热在于气交之中。人与天地参也。王子律曰。 少阴与少阳君相相合。在少阴反提出三焦二字。又曰。炎暑至。在少阳止微露其端。皆经义微妙处。)

阳明之胜。清发于 中。左 胁痛。溏泄。内为嗌塞。外发 疝。大凉肃杀。华英改容。毛虫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金气寒肃。故清 发于中。金胜。则木气受亏。故为胁痛 疝。清气在下。则为溏泄。在上则为嗌塞。大凉肃杀。淫胜极也。是以华英改 容。毛虫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者。阳明燥金。上及于肺。同气相感也。)

太阳之胜。凝栗 至。非时水冰。羽乃后 化。痔疟发。寒厥入胃。则内生心痛。阴中乃疡。隐曲不利。互引阴股。筋肉拘苛。血脉凝泣。络满色变。或为血泄。 皮肤痞肿。腹满食减。热反上行。头项囟顶脑户中痛。目如脱。寒入下焦。传为濡泻。

(太阳寒水气胜。故凝 且至。非 时水冰者。胜气在于岁半以前。是以羽虫后化也。灵枢经曰。足太阳是主筋所生病者为痔。疟者。太阳寒热之邪也。厥 逆而入于胃者。水侮土也。胃络上通于心。故心痛也。阴中乃疡。是以隐曲不利。而互引阴股。足太阳主筋。故筋肉拘 苛也。血脉凝泣。络满色变。或为血泄。邪入于经也。皮肤痞肿者。太阳之气主表也。腹满食减者。水气乘脾也。热反 上行者。太阳之气。随经上入脑。还出别下项。太阳经脉。起于目内 。故目如脱也。寒入下焦者。太阳标阳而本寒。 是以阳热上行。而阴寒下行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少阴之胜。治 以辛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太阴之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泻 之。阳明之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佐以辛酸。以咸泻之。

(治诸胜气。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 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 泻之。各安其气。则病气衰去此治之大体也。)

帝曰。六气之复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厥阴之复。少腹坚满。里急 暴痛。偃木飞沙。 虫不荣。厥心痛。汗发呕吐。饮食不入。入而复出。筋骨掉眩。清厥。甚则入脾。食痹而吐。冲阳 绝。死不治。

(复者。谓三阴三阳之气。受所胜之气胜制。郁极而复发也。少腹坚满。里急暴痛。厥阴之气。郁而欲发也。 偃木飞沙。郁怒之气大腹也。 虫不荣。风气发而土气衰也。厥心痛者。色苍苍如死状。终日不得太息。此厥阴之气干 于心也。汗发者。风热之阳。加于阴也。呕吐饮食不入。木淫而土败也。筋骨掉眩。风气盛也。清厥者。风淫于上。阴 气下逆也。痹者。闭而痛也。冲阳、胃之动脉。此风气盛而土气绝也。按六气之胜复。与五运不同。五运不及之岁。有 胜气而子气为母复仇。六气之胜复。无分太过不及。有胜则有复。无胜则无复。胜甚则复甚。胜微则复微。而所复之气。 即是所郁之本气复发。非子复母仇也。故曰。厥阴之复。少阴之复。与气交变章之论复不同也。六微旨大论曰。寒暑燥 湿风火。气有胜复。胜复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变。盖谓六气主岁。无论司天在泉。如上下和平。无有胜复。此气之 德化也。用者胜之始。变者复之机。此胜复而为民病也。张介宾曰。按前章天地淫胜。只言司天六脉绝者不治。而在泉 未言。此章于六气之复者复言之。正以明在泉之化。盖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

少阴之复。燠热内作。烦躁 鼽嚏。少腹绞痛。火见燔 嗌燥。分注时止。气动于左。上行于右。咳。皮肤痛。暴喑。心痛。郁冒不知人。乃洒淅恶 寒。振栗谵妄。寒已而热。渴而欲饮。少气骨痿。隔肠不便。外为浮肿。哕噫。赤气后化。流水不冰。热气大行。介虫 不复。病 疹疮疡。痈疽痤痔。甚则入肺。咳而鼻渊。天府绝。死不治。

(燠热、郁热也。烦躁、火烦则阴躁也。鼽嚏、 燠热上乘于肺也。少腹绞痛。少阴之阴气发于下也。火见燔 、君火之气发于上也。嗌燥、火热烁金也。夫阴寒在腹。 则注泄。得火热之气则注止。少阴标本并发。是以注泄分而时注时止也。气动于左者。君火之气。发于左肾之水中。上 行于右者。肺肾上下相交。肾为本而肺为末也。火淫肺金。则咳而皮痛。金主声。故暴喑也。心痛者。火气自伤也。郁 冒不知人者。寒热之气乱于上也。洒淅振栗者。阴阳相搏也。寒已而热者。少阴之阴寒。从火化而为热也。是以渴而欲 饮。少气骨痿。盖火盛则少气。热盛则骨痿也。隔肠、小肠也。哕者。小肠之气不通。逆气上走心而为噫也。赤气后化 者。复在五气终气。是以流水不冰。 疹疮疡。乃热伤气血。火热铄金。故天府绝也。)

太阴之复。湿变乃举。体重中满。 饮食不化。阴气上厥。胸中不便。饮发于中。咳喘有声。大雨时行。鳞见于陆。头顶痛重。而掉螈尤甚。呕而密默。唾 吐清液。甚则入肾。窍泻无度。太溪绝。死不治。

(气极则变。举、发也。阴湿之气盛。是以体重中满。饮食不化。胸中、 膻中也。宗气之所居。阴气上逆。是以胸中不便。咳喘有声者。饮乘于肺也。太阴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鳞见于陆者。 土崩溃也。头项痛重。而掉螈尤甚者。所谓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长。 短为拘。弛长为痿也。 呕者。湿乘阳明也。密默者。欲闭户牖而独居也。脉解篇曰。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阴阳相薄也。阳尽而阴盛。故欲 独闭户牖而居。盖阳明者。表阳也。太阴者。三阴也。阴变而乘于阳。则阳欲尽而阴盛。是以唾吐清液也。甚则入肾。 下乘冬令之寒水也。肾开窍于二阳。故曰窍泻。夫太阴居中土而旺于四季。是以胜气胜于四时。复气在于岁半以后。故 止乘肺胃之秋金。冬令之肾水也。)

少阳之复。大热将至。枯燥燔 。介虫乃耗。惊螈咳衄。心热烦躁。便数憎风。厥气 上行。面如浮埃。目乃 螈。火气内发。上为口糜。呕逆。血溢血泄。发而为疟。恶寒鼓栗。寒极反热。嗌络焦槁。渴 饮水浆。色变黄赤。少气脉萎。化而为水。传为 肿。甚则入肺。咳而血泄。尺泽绝。死不治。

(少阳之火。复发于秋冬 之时。是以枯燥燔 。介虫乃耗。谓木枯草焦。而甲虫耗散也。惊螈咳衄。热乘心肺也。便数憎风。表里皆热也。面如 浮埃。面微有尘也。手足少阳之脉。皆上系于目。故目乃 螈。火气内发者。阴火发于内也。上为口糜。发于上焦也。 发于中焦则呕逆。发于下焦则血溢血泄也。发而为疟者。少阳主枢。是以寒热阴阳。外内出入。寒极反热。从火化也。 嗌络焦槁。肺金伤也。渴饮水浆。阳明胃金燥也。太阴湿土主四之气。色变黄赤者。火土相合也。少气脉萎者。气血皆 伤也。化而为水。传为 肿者。从四气五气而直至于终之气也。)

阳明之复。清气大举。森木苍干。毛虫乃厉。病生 胁。 气归于左。善太息。甚则心痛。痞满腹胀而泄。呕苦咳哕烦心。病在膈中。头痛。甚则入肝。惊骇筋挛。太冲绝。死不 治。

(阳明之复。发于本位主令之时。是以清气大举。森木苍干。毛虫乃厉。病生 胁。气归于左者。金乘木也。心痛痞 满。腹胀而泄。乘火土也。胆病者。善太息呕苦。木受金刑。腑亦病也。咳哕、肺气逆也。咳哕烦心者。病在膈中。阳 明之气上逆也。头痛、厥阴病也。夫病生 胁头痛。病在肝之经气。如入肝则干脏矣。干脏者半死半生。盖邪虽薄脏。 而脏真不伤者生。如太冲脉绝。真元伤矣。夫厥阴少阴少阳太阴之复。发于五气六气之时。阳明太阳之发。报复岁半以 前之气。是以木火土之皆病也。)

太阳之复。厥气上行。水凝雨冰。羽虫乃死。心胃生寒。胸膈不利。心痛痞满。头痛善 悲。时眩仆。食减。腰 反痛。屈伸不便。地裂冰坚。阳光不治。少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唾出清水。及为哕噫。 甚则入心。善忘善悲神门绝。死不治。

(厥气上行者。郁逆之气上行。而欲复岁半以前之气也。水凝、水寒在下也。雨冰、 寒气在上也。上下皆寒。是以羽虫乃死。盖寒淫而火灭也。心胃生寒。胸膈不利。心痛痞满。头痛善悲。时眩仆者。厥 气上行。从下而中。中而上也。食减。水乘土也。腰 反痛、屈伸不利、水淫而反自伤也。阳光不治。木火之气衰也。 少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者。厥阴病也。唾出清水。及为哕噫。从胃而上及于心也。盖亦报复岁半以前之木火土也。王 子律曰。木火土三气。子母相合。而胜岁半以后之气。是以复发而俱报之。计逊公问曰。少阴太阳。有水火寒热之并发。 奚少阴之复有寒气。而太阳之复无阳热耶。曰。少阴之本火。太阳之本寒。报复之气。发于岁半以后。乃凉寒之时。是 以少阴有寒。而太阳无热。从时化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以 甘缓之。少阴之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以咸 之。太阴之复。治以苦热。佐以酸 辛。以苦泻之。燥之泄之。少阳之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 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发不远热。元犯温凉。 少阴同法。阳明之复。治以辛温。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补之。太阳之复。治以咸热。佐以甘辛。以苦 坚之。

(上章曰。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如少阳少阴之火。郁而不解。是宜不远热而发散之。然无犯其温凉。盖四之 气宜凉。五之气宜温。至终之气而后可用热。时气之不可不从也。阳明之复。以苦泄之。以苦下之者。谓渗泄其小便。 下其大便也。)

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 者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

(五味六气之 中。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 或坚。 有补有泻。有逆有从。各随五行六气而咸宜。安其胜复之气。使之必清必静。则病气衰而各归其所主之本位。此治之大 体也。)

帝曰。善。气之上下何谓也。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 分也。地气主之。以名命气。以气命处。而言其病。半。所谓天枢也。

(此论人身之上下。以应天地之上下也。夫岁半以 上。天气主之。乃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岁半以下。地气主之。乃太阴湿土。阳明燥金。太阳寒水。在人身 厥阴风木之气。与督脉会于巅顶。是木气在于火气之上矣。君火之下。包络相火主气。是木火火之三气。在身半以上也。 脾土居阳明胃金之上。阳明居太阳膀胱之上。是土金水之三气。在身半以下也。以木火土金水之名。以命其上之三气。 下之三气。以上下之三气。而命其在天在地之处。以天地之处而言其三阴三阳之病。则胜复之气可知矣。半者。所谓天 枢之分。在脐旁二寸。乃阳明之火名。盖以此而分形身之上下也。夫所谓枢者。上下交互而旋转者也。故在天地。乃上 下气交之中名天枢。在人身。以身半之中名天枢也。)

故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此 言上下之胜气也。如身半以上之木火气胜。而身半以下之土金水三气俱病者。以地名之。谓病之在地也。如身半以下之 土金水胜。而身半以上之木火气病者。以天名之。谓病之在天也。盖以人身之上下。以应天地之上下。故以天地名之。)

所谓胜至。报气屈伏而未发也。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皆如复气为法也。

(此言上下之复气也。如胜至。则报复之气。屈 伏于本位而未发也。复至。则如复气而为法。不必以天地而名之。如厥阴少阴少阳之复。其气发于四气五气之时。阳明 太阳之复。其气归于初气二气之木火。故不必以木火居岁半以上。而以天名之。金水主岁半以下。而以地名之。皆如复 气之所在而为成法也。)

帝曰。胜复之动。时有常乎。气有必乎。岐伯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帝曰。愿闻其道也。 岐伯曰。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有胜则复。无胜则痞。

(帝问胜复之气。 随四时之有常位乎。其气之动。随四时之可必乎。伯言木火土金水。四时有定位。而胜复之气。不随所主之本位而发。 故气不可必也。盖谓六气各主一岁。主岁之气胜。则春将至而即发。是太阴阳明太阳之气。皆发于春夏矣。如六气之复。 乃郁极而后发。故发于岁半之后。是厥阴少阴少阳之复。皆发于秋冬矣。故曰。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四 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有胜则复。无胜则否。是以胜复之气。不随四时之常位而不可必也。)

帝曰。善。复已 而胜何如。岐伯曰。胜至则复。无常数也。衰乃止耳。复已而胜。不复则害。此伤生也。

(此申明有胜则复。展转不已。 必待其胜气衰而后乃止耳。复已而胜者。如火气复而乘其金已。则金气又复胜之。金气复而侮其火已。则火气又复胜之。 所谓胜至则复。无常数也。如胜气衰而后乃止耳。故复气已。而受复之气又复胜之。如火气复而胜其金。则金气又当复 胜。如不复胜。此金为火气所害。而金之生气伤矣。故必待其胜衰而后平。如有胜则有复也。)

帝曰。复而反病何也。岐 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所谓火燥热也。

(复而反病者。复气之反病也。如火气复 而乘于金位。金气复而乘于火位。皆居非其位。不相得也。是以大复其胜。则主胜之。故反病也。如火气大复。而乘于 阳明。则五位之主气胜之。如金气大复。而乘于少阴。则二位之主气胜之。故复气之反病也。所谓火热燥也。余气皆然。 此即胜至而复。胜衰则止之意。盖言胜复之气。宜于渐衰。而不宜于复大也。)

帝曰。治之何如。岐伯曰。夫气之胜也。 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皆随胜气。安其屈伏。无问其数。以平为期。此其道也。

(微者 随之。顺其气以调之也。甚者制之。制以所畏也。和者平之。平调其微邪。暴者夺之。泻其强盛也。但随胜气以治。则 屈伏之气自安矣。然不必问其胜复之展转。惟以气平为期。此其治胜复之道之。)

帝曰。善。主客之胜复奈何。岐伯曰。 客主之气。胜而无复也。

(此论四时主气客气之胜复也。按前篇论初之气二之气者。乃加临之客气而为民病也。后论厥阴 所至为和平。太阴所至为埃溽。论主气之有德化变病也。此章复论主气客气。有彼此相胜之顺逆。是以岁运七篇。内有 似乎重复。而义无雷同。学人当细心体析。)

帝曰。其逆从何如。岐伯曰。主胜逆。客胜从。天之道也。

(客气者。乃司 天在泉及左右之间气。在天之六气也。天包乎地之外。从泉下而六气环转。天之道也。主气者。五方四时之定位。地之 道也。坤顺承天。是以主胜为逆。客胜为从。顺天之道也。)

帝曰。其生病何如。岐伯曰。厥阴司天。客胜则耳鸣掉眩。 甚则咳。主胜则胸胁痛。舌难以言。

(风木之客气胜于上。是以耳鸣掉眩。厥阴肝木。贯膈上注肺。甚则咳者。上淫之气。 内入于经也。主胜则胸胁痛。肝经之脉。布胸胁也。厥阴少阳主筋。二经之筋病。则舌卷。故难以言。盖客气之从上而 下。主气之从内而上也。再按主岁之三气。乃厥阴风木君相二火。胸胁痛者。厥阴之初气甚也。舌难以言者。二火之气 胜也。)

少阴司天。客胜则鼽嚏。颈项强。肩背瞀热。头痛。少气。发热。耳聋目瞑。甚则 肿。血溢疮疡。咳喘。主胜 则心热烦躁。甚则胁痛支满。

(少阴司天之初气。乃太阳寒水。二之气乃厥阴风木。三之气乃少阴君火。鼽嚏耳聋目瞑。 厥阴之气胜也。头项强。肩背瞀热头痛。甚则 肿。太阳寒水之气胜也。少气发热。血溢。疮疡咳喘。君火之气胜也。 初之主气。乃厥阴风木。二之气君火。三之气相火。主胜则心热烦躁者。君相二火之气胜也。甚则胁痛支满者。厥阴之 初气胜也。盖君火司岁。故先火胜。而甚则及于厥阴。按司天之气。客气有三。主气有三。在泉之气。客气有三。主气 有三。主客之胜而为民病。有以三气分而论之者。有合而论之者。盖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太阴 司天。客胜则首面腑肿。呼吸气喘。主胜则胸腹满。食已而瞀。

(客胜则首面 肿。湿淫于上也。呼吸气喘。淫及于内也。 主胜则胸腹满者。初气之木胜伤土也。经云肺是动病。甚则交两手而瞀。乃二气三气之火土。炎而为肺病也。按 叶扶。 肿也。上文曰 肿于上。此节曰首面 肿。非足跗之跗也。)

少阳司天。客胜则丹胗外发。及为丹 。疮疡呕逆。喉痹头 痛。嗌肿耳聋。血溢。内为螈 。主胜则胸满咳。仰息。甚而有血。手热。

(少阳司天。初气三气。乃君相二火。二之气 乃太阴湿土。丹胗、即斑疹。因火热而发于外者也。丹 、即赤游。发于外而欲游于内者也。呕逆螈 。湿土之气。合 于内也。疮疡嗌肿诸证。亦皆感湿热而生。盖亦自上而下。从外而内也。肺乃心之盖。主胜则胸满咳仰息者。主气之二 火。欲上炎而外出也。仰息者。肺病而不得偃息也。甚而有血手热者。火发于外也。君相二经之脉。皆循于手。故为手 热。王子律曰。止言火而不言初气之风者。盖风自火出。火随风炽也。)

阳明司天。清复内余。则咳衄嗌塞。心膈中热。 咳不止而白血出者死。

(清复内余者。清肃之客气入于内。而复有余于内也。咳衄嗌塞。心膈中热。皆肺病也。肺属金而 主天。是以阳明司天之气。余于内而病在肺也。白血出者。血出于肺也。阳明司天。天之气也。脏属阴而血为阴。血出 于肺。则阳甚而阴绝矣。此盖言天为阳。地为阴。人居天地气交之中。腑为阳。脏为阴。气为阳。血为阴。外为阳。内 为阴。是以阳明之不言主客者。谓阳明金气司天。则干刚在上。胜于内。则与肺金相合。故不言主客者。论天之道也。)

太阳司天。客胜则胸中不利。出清涕。感寒则咳。主胜则喉嗌中鸣。

(太阳之气在表。而肺主皮毛。是以受司天之客气。 即为胸中不利。出清涕而咳。曰感寒则咳者。谓太阳与寒水之有别也。按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 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脉在肺。皆积水也。盖水在地之下。故曰至阴。大地之下皆水。故为 盛水也。与肺金之上下交通。而皆积水者。水上连乎天。而天包乎下也。是以主胜则喉嗌中鸣。乃在下寒水之气。而上 出于肺也。此乃论主客之末章。故以阳明太阳。兼申明司天在泉之微妙。)

厥阴在泉。客胜则大关节不利。内为痉强拘螈。 外为不便。主胜则筋骨徭并。腰腹时痛。

(徭同陶。大关节者。手足之十二节也。厥阴在泉。始之客气。乃阳明燥金。厥 阴主筋。筋燥是以关节不利。次之客气。乃太阳寒水。太阳为诸阳主气。阳气者。柔则养筋。寒气淫于内。则太阳受之。 故内为痉强拘螈。即 证也。终之客气。乃在泉之风木。故外为不便。不便者。亦筋骨之不利也。灵枢根结篇曰。骨徭 者。筋缓而不收也。所谓骨徭者。摇故也。在泉之主气。乃太阴湿土。阳明燥金。太阳寒水。节骨徭并。腰腹时痛者。 三气之为病也。)

少阴在泉。客胜则腰痛。尻股膝脾 足病。瞀热以酸。 肿不能久立。溲便变。主胜则厥气上行。心 痛发热。膈中众痹皆作。发于 胁。魄汗不藏。四逆而起。

(四之客气。乃太阳寒水。故为腰尻股 足病。皆太阳之经证。 同气相感也。次之气。乃厥阴风木。瞀热以酸。 肿不能久立。乃脾土之证。盖木淫而土病也。终之客气。乃少阴君火。 主气乃太阳寒水。溲便变者。水火相交。火淫于下也。主胜则厥气上行。心痛发热者。乃寒水之主气。上乘于在泉之君 火也。五之主气。乃阳明燥金。客气乃厥阴风木。众痹者。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膈 中众痹皆作。发于 胁。乃阳明之气。乘于厥阴之经也。四之主气。乃太阴湿土。客气乃太阳寒水。魄汗、表汗也。汗 乃阴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四逆而起者。土气上逆也。以土胜水。是以津液不藏。而汗出于表也。再按众痹似属阳 明。十二经中。惟手足阳明之脉。左之右。右之左。而交于承浆。故曰。以右应左。以左应右。)

太阴在泉。客胜则足痿 下重。便溲不时。湿客下焦。发而濡泻。及为肿。隐曲之疾。主胜则寒气逆满。食饮不下。甚则为疝。

(足痿下重。便溲 不时者。在泉之湿气。客于太阴之经。而下及于内也。湿客下焦。发而濡泻。及为肿者。因客淫于下。而太阴之主气自 病也。隐曲者。乃男女之前阴处。故曰隐曲。谓隐藏委曲之处也。终之主气。乃太阳寒水。客气乃司天之湿土。是以主 胜则寒气逆满。盖水淫而上乘于土。故逆满也。四之主气。乃太阴湿土。客气乃厥阴风木。食饮不下。甚则为疝者。湿 气上逆。而病及于厥阴之经也。五之主气。乃阳明秋金。客气乃少阴君火。火能制金。故不上胜也。)

少阳在泉。客胜则 腰腹痛而反恶寒。甚则下白溺白。主胜则热反上行而客于心。心痛发热。格中而呕。少阴同候。

(少阳在泉。始之客气。 乃少阴君火。主气乃太阴湿土。次之客气。乃太阴湿土。主气乃阳明秋金。终之客气。乃少阳相火。主气乃太阳寒水。 腰腹痛而反恶寒者。客胜而太阳之主气病也。太阳之气伤。故恶寒也。甚则溺白下白者。病及于阳明。太阴之主气也。 盖金主气。气化则溺出。溺白者。气不化而溺不清也。下白者。土气伤而大便色白也。因客胜而主气反病。故曰反。主 胜则热反上行而客于心。心痛发热者。君相二火之客气。反上行而自病也。格中而呕者。太阴之客气自病也。因主胜而 客反自病。故曰反曰客。曰少阴同候。谓火性炎上。故二火皆有反逆之自病也。朱卫公曰。水湿下逆。是以二火反上炎 而自焚。徐东屏曰。有客之胜气。病在于内者。有主之胜气。病在上者。有因客胜而主气自病于下者。有因主胜而客气 自病于上者。是以此节又翻一论。学人当引而伸之。)

阳明在泉。客胜则清气动下。少腹坚满而数便泻。主胜则腰重腹痛。 少腹生寒。下为 溏。则寒厥于肠。上冲胸中。甚则喘不能久立。

(清气动下者。清肃之天气而动于下也。少腹坚满而数 便泻者。太阳寒水之病也。主胜则腰重腹痛。少腹生寒者。太阳水寒之气发于下也。下为 溏者。水下泄也。寒厥于肠。 上冲胸中。甚则喘者。寒气逆乘阳明之大肠。而上及于胸中之肺脏也。灵枢经曰。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 大肠与肺胃相合。而并主金气。此与阳明司天之大义相合。)

太阳在泉。寒复内余。则腰尻痛。屈伸不利。股胫足膝中痛。

(寒复内余者。太阳寒水之客气入于内。而复内有余也。腰尻股胫足痛者。太阳之经证也。屈伸不利者。太阳之主筋也。 按太阳者。水中之阳。天之气也。寒水者。天一所生之水也。水上通乎天。天行于地下。故曰司天。曰在泉。六气随天 气而绕地环转。故在阳明司天。而曰清复内余。在太阳在泉。而曰寒复内余。谓司天在泉之气。上下相通。人居于天地 气交之中。而上下之气。复有余于人之内也。故俱不言主气客气。盖司天在泉。一气贯通。皆论天之道也。张玉师曰。 按腰尻痛者。病在血也。屈伸不利。病太阳之气也。股胫膝痛者。病在血也。天为阳。地为阴。天主气。地主脉。论天 地则天包乎地之外。论人又气居于血之中。盖言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乃阴阳交互之妙用。)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 曰。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折之。不足补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适其寒温。同者逆之。异者从之。

(高者抑之。谓主气之逆于上也。下者举之。谓客气之乘于下也。有余者。胜气也。不足者。所不胜之气而为病也。佐 以所利者。利其所欲也。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是以厥阴之胜。佐以苦辛。心欲 。急食咸以 之。是以少阴之胜。 佐以苦咸。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是以太阴之胜。佐以辛甘。肺欲收。急欲酸以收之。是以燥淫所胜。佐以辛酸。肾 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是以寒淫所胜。佐以甘苦。和其所宜者。利其五味之所宜也。如厥阴色青宜食甘。少阴少阳色赤 宜食酸。太阴色黄宜食咸。阳明色白宜食苦。太阳色黑宜食辛。安其主客者。使各守其本位也。适其寒温者。治寒以热。 治热以寒。治温以凉。治凉以温也。同者逆之。谓气之相得者宜逆治之。如主客之同司火热。则当治以咸寒。如同司寒 水。则当治以辛热。温凉亦然。此逆治之法也。异者从之。谓不相得者。当从治之。如寒水司天。加临于二火主气之上。 客胜当从二火之热以治寒。主胜当从司天之寒以治热。余气皆然。此平治异者之法也。)

帝曰。治寒以热。治热以寒。气 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从之。余已知之矣。其于正味何如。

(此承上文而言四时主客之气。各有本位之正味也。上章论主 客之胜。已论治于前。故曰余已知之矣。然本气之自有盛衰。其于补泻之正味为何如。)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泻以酸。 其补以辛。

(木位之主。厥阴所主之位也。此乃四时不易之定位。故曰位。如未至所主之时。而阳春之气先至。此气之盛 也。宜泻之以酸。如至而未至。此气之衰也。宜补之以辛。盖木性升。酸则反其性而收之。故为泻。辛则助其发生之气。 故为补。)

火位之主。其泻以甘。其补以咸。

(二之气。乃君火所主之位。三之气。乃相火所主之位。如未至三月。而暄 热之气先至。未至五月。而炎暑之气先至。此来气有余也。宜泻之以甘。盖从子而泄其母气也。如至而不至。此气之不 及也。宜补之以咸。盖以水济火也。王子律曰。肾水不足。则心悬如病饥。水气之不济也。)

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 以甘。

(土主于四之气。如主气之时。埃蒸注雨。气之盛也。宜苦以泄之。泻其敦阜之气。如化气不令。风寒并与。主气 之不足也。宜补之以甘。盖气不足者。补之以味也。)

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

(五之气也。如未及时而清肃之气 早至。此气之盛也。其泻宜辛。以辛散之也。如至秋深而暑热尚在。气之不及也。其补宜酸。以酸收之也。)

水位之主。 其泻以咸。其补以苦。

(终之气也。如未及时而天气严寒。冰雪霜雹。气之盛也。宜泻之以咸。盖咸能泄下。从其类而泻 之也。如已至而天气尚温。此气之不及也。宜补之以苦。盖苦味阴寒。而炎上作苦。助太阳标本之味也。所谓调之正味。 以平为期。勿使四时不平之气而为民病也。)

厥阴之客。以辛补之。以酸泻之。以甘缓之。

(此加临之六气。而有太过不 及之正味也。六气营运。无有定位。如宾客之外至。故曰客。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如气来不及。宜补之以辛。气 来有余。宜泻之酸。以甘缓之。脏气法时论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盖主气有余。则气行于外。客气太过。则气乘 于内。故当兼用五脏所欲之味以调之。)

少阴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咸收之。

(咸当作酸。脏气法时论曰。心苦 缓。急食酸以收之。按论主气。先言泻而后言补。论客气。先曰补而后曰泻。盖补泻之道。有宜补而不宜泻者。有宜泻 而不宜补者。有宜先补而后泻者。有宜先泻而后补者。有宜补泻之兼用者。神而明之。在乎其人。)

太阴之客。以甘补之。 以苦泻之。以甘缓之。

(脏气法时论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

少阳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咸 之。

(脏气法 时论曰。心欲 。急食咸以 之。盖少阳乃心主之包络也。)

阳明之客。以酸补之。以辛泻之。以苦泄之。

(脏气法时论 曰。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太阳之客。以苦补之。以咸泻之。以苦坚之。以辛润之。开发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脏气法时论曰。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 理者皮肤脏腑之纹理也。夫水谷入于口。津液各走其道。故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盖气充肌腠。津随 气行。辛味入胃。能开腠理。致津液而通气。故主润。)

帝曰。善。愿闻阴阳之三也何谓。岐伯曰。气有多少异用也。

(此 言阴阳之有太少。则气有盛衰。而治有轻重矣。阴阳之中。有太阳少阳。有太阴少阴。则气有多少异用也。王子律曰。 三阴三阳。有多气少血者。有多血少气者。有气血皆多者。是以用药之有异也。)

帝曰。阳明何谓也。岐伯曰。两阳合明 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 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夫阳明主阳 盛之气。故多气而多血。)

帝曰。厥阴何也。岐伯曰。两阴交尽也。

(前论曰。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 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 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夫厥阴主于阴尽。而一阳始蒙。气之微者也。故为阴中之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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