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经 不害经 杂阿含经 第1158经 婆肆咤经

第1157经 火与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世尊晨朝着衣持钵。入王舍城乞食。次第行乞至火与婆罗门舍。

火与婆罗门遥见佛来。即具众美饮食。满钵与之。

如是二日、三日。乞食复至其舍。

火与婆罗门遥见佛来。作是念。秃头沙门何故数来。贪美食耶。

尔时。世尊知火与婆罗门心念已。即说偈言。

王天日日雨,田夫日夜耕。

数数殖种子,是田数收谷。

如人数怀妊,乳牛数怀犊。

数数有求者,则能数惠施。

数数惠施故,常得大名称。

数数弃死尸,数数哭悲恋。

数数生数死,数数忧悲苦。

数数以火烧,数数诸虫食。

若得贤圣道,不数受诸有。

亦不数生死,不数忧悲苦。

不数数火烧,不数诸虫食。

时。火与婆罗门闻佛说偈。还得信心。复以种种饮食满钵与之。世尊不受。以因说偈而施故。复说偈言。

因为说偈法,不应受饮食。

当观察自法,说法不受食。

婆罗门当知,斯则净命活。

应以余供养,纯净大仙人。

已尽诸有漏,秽法悉已断。

供养以饮食,于其良福田。

欲求福德者,则我田为良。

火与婆罗门白佛。今以此食。应着何所。

佛告婆罗门。我不见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天神、世人有能食此信施。令身安乐。汝持是食去弃于无虫水中。及少生草地。

时。婆罗门即以此食持着无虫水中。水即烟出。沸声啾啾。譬如铁丸烧令火色。掷着水中。水即烟起。沸声啾啾。亦复如是。婆罗门持此饮食着水中。水即烟出。沸声啾啾。于时火与婆罗门叹言。甚奇。瞿昙。大德大力。能令此食而作神变。

时。火与婆罗门因此饭食神变。得信敬心。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

佛告婆罗门。汝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

彼即出家已。作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发须。着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乃至得阿罗汉。心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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