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7经 火与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世尊晨朝着衣持钵。入王舍城乞食。次第行乞至火与婆罗门舍。
火与婆罗门遥见佛来。即具众美饮食。满钵与之。
如是二日、三日。乞食复至其舍。
火与婆罗门遥见佛来。作是念。秃头沙门何故数来。贪美食耶。
尔时。世尊知火与婆罗门心念已。即说偈言。
王天日日雨,田夫日夜耕。
数数殖种子,是田数收谷。
如人数怀妊,乳牛数怀犊。
数数有求者,则能数惠施。
数数惠施故,常得大名称。
数数弃死尸,数数哭悲恋。
数数生数死,数数忧悲苦。
数数以火烧,数数诸虫食。
若得贤圣道,不数受诸有。
亦不数生死,不数忧悲苦。
不数数火烧,不数诸虫食。
时。火与婆罗门闻佛说偈。还得信心。复以种种饮食满钵与之。世尊不受。以因说偈而施故。复说偈言。
因为说偈法,不应受饮食。
当观察自法,说法不受食。
婆罗门当知,斯则净命活。
应以余供养,纯净大仙人。
已尽诸有漏,秽法悉已断。
供养以饮食,于其良福田。
欲求福德者,则我田为良。
火与婆罗门白佛。今以此食。应着何所。
佛告婆罗门。我不见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天神、世人有能食此信施。令身安乐。汝持是食去弃于无虫水中。及少生草地。
时。婆罗门即以此食持着无虫水中。水即烟出。沸声啾啾。譬如铁丸烧令火色。掷着水中。水即烟起。沸声啾啾。亦复如是。婆罗门持此饮食着水中。水即烟出。沸声啾啾。于时火与婆罗门叹言。甚奇。瞿昙。大德大力。能令此食而作神变。
时。火与婆罗门因此饭食神变。得信敬心。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
佛告婆罗门。汝今可得于正法中出家、受具足。
彼即出家已。作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发须。着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学道。乃至得阿罗汉。心善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