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3经 食藕根经
一时。佛住毗舍离国猕猴池侧重阁讲堂。时。有众多比丘晨朝着衣持钵。入毗舍离乞食。
时。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闲法、律。当乞食时。不知先后次第。余比丘见已而告之言。汝是年少。出家未久。未知法、律。莫越。莫重。前后失次而行乞食。长夜当得不饶益苦。
年少比丘言。诸上座亦复越次。不随前后。非独我也。如是再三。不能令止。
众多比丘乞食已。还精舍。举衣钵。洗足已。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等晨朝着衣持钵。入毗舍离乞食。有一年少比丘。于此法、律出家未久。行乞食时不以次第。前后复重。诸比丘等再三谏不受。而作是言。诸上座亦不次第。何故呵我。我等诸比丘三呵不受。故来白世尊。唯愿世尊为除非法。哀愍故。
佛告诸比丘。如空泽中有大湖水。有大龙象而居其中。拔诸藕根。洗去泥土。然后食之。食已。身体肥悦。多力多乐。以是因缘。常喜乐住。有异种族象。形体羸小。效彼龙象。拔其藕根。洗不能净。合泥土食。食之不消。体不肥悦。转转羸弱。缘斯致死。或同死苦。
如是。宿德比丘学道日久。不乐嬉戏。久修梵行。大师所叹。诸余明智修梵行者亦复加叹。是等比丘依止城邑聚落。晨朝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善护身口。善摄诸根。专心系念。能令彼人不信者信、信者不异。若得财利、衣被、饮食、床卧、汤药。不染、不着、不贪、不嗜、不迷、不逐。见其过患。见其出离。然复食之。食已。身心悦泽。得色得力。以是因缘。常得安乐。
彼年少比丘出家未久。未闲法、律。依诸长老。依止聚落。着衣持钵。入村乞食。不善护身。不守根门。不专系念。不能令彼不信者信、信者不变。若得财利、衣被、饮食、卧具、汤药。染着贪逐。不见过患。不见出离。以嗜欲心食。不能令身悦泽。安隐快乐。缘斯食故。转向于死。或同死苦。所言死者。谓舍戒还俗。失正法、正律。同死苦者。谓犯正法、律。不识罪相。不知除罪。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龙象拔藕根,水洗而食之。
异族象效彼,合泥而取食。
因杂泥食故,羸病遂至死。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