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 第三品 南传小部 三集 第五品

三集 第四品

三集 第四品

八○ 1 (三、四、一)

73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三不善寻思。三之为何?无轻蔑相

应之寻思,利养、善称誉、名声相应之寻思,希求世利相应之寻思。诸比丘!有此

等三不善寻思。”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亲富誉敬受拘泥 与友共悦绊远离

舍种种物离童兽 如斯比丘证菩提”

我闻世尊说此义。

八一(三、四、二)

“诸比丘!我见由恭敬而已被服〔慢心〕,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

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不被恭敬事而已被服〔憎心〕,使心之消

耗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恭敬、由不被

恭敬,由彼之两者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

74 奈落。是故,诸比丘!实我说此,他之沙门或婆罗门无有说:‘诸比丘!我见由恭

敬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

我见由不被恭敬事而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

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恭敬、由不被恭敬,由彼两者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

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是故,诸比丘!实我完全知、完全

见、完全理解者,为如是说:‘诸比丘!我见由恭敬而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

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诸比丘!我见由恭敬、由不被恭敬,

由彼两者已被服,使心消耗之众生,身坏死后,生于无幸处、恶趣、堕处、奈落。’”

“续有被敬时 又不被尊敬

虽依彼两者 不动三昧入

75 入于彼三昧 致密为胜观

悦者尽执着 斯谓为善人”

八二2 (三、四、三)

“诸比丘!于诸天中,时时生此等三种天声。三种为何?诸比丘!圣弟子之剃

发、须,着黄衣,思将出家为无家时,彼之心专,诸比丘!于诸天中生天声:‘此

圣弟子已思与魔斗。’诸比丘!此于诸天中,时时生第一天声。复次,诸比丘!圣

弟子住于相应,住于行七菩提分法修习时,彼之心专,诸比丘!于诸天中生天声:

‘此圣弟子开始与魔斗。’诸比丘!此于诸天中时时生第二天声。复次,诸比丘!

圣弟子住于现法、自证通达,以尽无漏,无漏心解脱与慧解脱时,诸比丘!彼之心

专,于诸天中生天声:‘此圣弟子战捷,住于征服彼之战线。’诸比丘!此于诸天

中时时生第三天声。实诸比丘!于诸天中成为生此等三种之天声。”

76 “我见战胜者 自觉之弟子

诸天亦常誉 业话将称赞

打胜死之军 解脱无障碍

赞此气高者 ‘汝已捷难捷’

实续有得彼 诸天之称赞

如服死之力 彼等将赞彼”

八三3 (三、四、四)

“诸比丘!天子将殁天身时,显五前兆:‘花鬘萎,衣服破,腋下汗流,体成丑,

天子已不欣天之座’。依此,诸比丘!诸天知:‘此天子将死’,而以三种语鼓舞之:

77 ‘君!行于善趣,行于善趣而得善得,得善得君将成善安立。’”被如是言,有比丘

如是白世尊言:“世尊!诸天称为善趣者,为何处耶?又世尊!诸天之称为善得者,

为何物耶?又世尊!诸天称为善安立者为何事耶?”“诸比丘!唯人间界称为善趣

者。为人得信如来所说之法与律,诸比丘!此为诸天称为善得者。而其信安立,根

深定着,于世间沙门、婆罗门、天魔、梵天或由任何者坚固而无被舍去,诸比丘!

此称为诸天之善安立者。”

“天子天身命终时 诸天勉励三声起

君行与人亲善趣 人得正法无上信

78 此外立信定生根 克知正法命不摇

身断恶行语断恶 意断恶行断言他

身善语善以为行 以意为善不依身

由施依身为大福 使他亦死入梵行

天子死时诸天知 几度勉励天子行”

八四4 (三、四、五)

“生于世间此三种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义

79 乐而生。三之为何?诸比丘!于此,如来、应供、正自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

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出现于世。佛于始善、中善、终善开阐善法,

说具义、具文、具法,明无比类完全清净梵行。诸比丘!此为生于世间之第一人,

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复次,诸比

丘!彼师之弟子有阿罗汉,尽诸烦恼,已无所作,舍重担,得自义利,离诸有结,

依正智而为解脱。彼于始善、中善、终善,说具义、具文、具法,明无比类完全清

净梵行。诸比丘!此为生于世间之第二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

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复次,诸比丘!彼师之弟子有有学者,多闻修道具

戒行,彼于初善、中善、终善,说具文、具义、具法,明无比类完全清净梵行。诸

比丘!此为生于世间之第三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

为天人之义乐而生。实诸比丘!生于此世间此等三种人,为多数人之利,为多数人

之乐,为对世中之哀愍,为天人之义乐而生。”

“师为世大仙 从彼者心厚

80 有学者克学 多闻且具戒

天人师三人 与光与宣法

开不死之户 诸人将尽绊

无上之导师 示以攀寻道

善逝之教真 成为苦之终”

八五5 (三、四、六)

“诸比丘!应修不净观,汝等紧持出入息念于内心之前,就诸行住于无常观。诸

比丘!若住不净观,则应于净界舍贪心,若贤持出入息念于内心之前,则由外无有

81 碎寻思者,若对诸行住无常观,则舍离诸无明成为生诸明。”

“思身不净念呼吸 诸行之静常熟见

正见比丘实解脱 贤者离世成牟尼”

八六6 (三、四、七)

“比丘入于法7、随法,有此随法8,如说明所谓此‘入于法、随法’,彼唯续

说法而不说非法,或唯继续法之寻思而不寻思非法之寻思,灭此两者而住于忍辱、

正念、正知。”

82 “乐法欣法随念法 顾法比丘持正法

若行立坐又亦卧9 调整内心入安稳”

八七10 (三、四、八)

“诸比丘!此等三不善寻思,为作诸闇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慧尽者,

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三之为何?诸比丘!欲寻思作诸闇黑,

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诸比丘!

恚寻思作诸闇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

之〕寂灭者。诸比丘!害寻思作诸闇黑者,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

碎〔恶〕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实诸比丘!此等三不善寻思作诸闇黑者,

不作〔慧〕眼者,作无智者,为慧尽者,碎〔恶之〕灭者,不资〔烦恼之〕寂灭者。

诸比丘!此等三善寻思不作诸闇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

之〕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三之为何?诸比丘!出离寻思不作诸闇黑者,作

〔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诸

83 比丘!无恚寻思不作诸闇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

灭者,资〔烦恼之〕寂灭者。诸比丘!无害寻思不作诸闇黑者,作〔慧〕眼者,作

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藏者,资〔烦恼之〕寂灭者。然诸比丘!此等三善

寻思不作诸闇黑者,作〔慧〕眼,作智者,增长慧者,不碎〔恶之〕灭者,资〔烦

恼之〕寂灭者。”

“怀三善寻思 更舍三恶者

彼静寻伺事 如雨之除尘

寻思之静心 彼入安稳道”

八八(三、四、九)

“诸比丘!此等有三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

三之为何?诸比丘!贪欲为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

性。诸比丘!瞠恚为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诸

比丘!愚痴为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实诸比丘!

此等有三内之污,内之敌,内之敌忾心,内之残忍性,内之反对性。”

“贪者招不义 贪者心跳跃

由内心起畏 而人不自觉

贪者不知义 贪者不见法

84 贪已服人时 有盲与闇黑

是故舍贪心 应贪不贪者

由彼能舍贪 如由莲落露

瞠心招不义 瞠使心跳跃

由内心起畏 而人不自觉

瞠者不知义 瞠者不见法

瞠已服人时 有盲与闇黑

是故舍瞠心 应瞠不瞠者

由彼能舍瞠 多罗果落枝

愚者招不义 愚者心跳跃

由内心起畏 而人不自觉

痴者不知义 痴者不见法

愚已服人时 有盲与闇黑

85 是故舍愚痴 应痴不痴者

彼总断愚痴 如日升于闇”

八九(三、四、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由三恶法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

免永劫住于恶趣、奈落。三之为何?诸比丘!恶欲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

免永劫住于恶趣、奈落。诸比丘!恶友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免永劫住于

恶趣、奈落。且〔未达〕最上应作之事,仅依此世事11,又彼停止修习〔上人法〕

12,功终于半13。实诸比丘!由此等三恶法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达多,难免永劫

住于恶趣、奈落。”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心怀恶欲者 勿生任何世

如复为恶欲 彼应知恶趣

86 彼提婆达多 我闻谓智者

崇为修身者 誉己高如焰

一切为懈怠 彼恼佛如来

可怖阿鼻狱 彼入四之门

以谓无恶业 背反清静者

心污失恭敬 只将触恶果

思将以毒瓶 沾污大海人

以彼应不得 实海较彼大

彼以恶言辞 损害如来者

87 行正心善佛 彼之言不及

智者作斯友 一切应从彼

成道之比丘 将成苦之灭

我闻世尊说此义。

第四品

摄颂曰:

寻思(八○)恭敬(八一)声(八二),死(八三)世间(八四)不净(八五),

法(八六)闇黑所作(八七),污(八八)提婆达多(八九)以上第四品,此等

共为十。

注 1 本事经一二六(大正藏、一七卷六九四页)参照。

2 本事经一三七(同六九八页)参照。

3 杂阿含卷第二六见品三(大正藏、二卷六九三~四页)参照。

4 本事经一三六(同六九七页)参照。

5 本事经一三二(同六九六页)参照。

6 本事经一二五(同六九四页)说尊重正法之点一致。

7 在此处造名为法为九种之出世间法(四向、四果、涅盘)。彼法之随法为戒清净之前分修

行之法(注释三五二页)。

8 所谓“此有随法”为彼相应之自性、适当之自性(同上)。

9 A,N,vol,II,P.14(出于汉译南传藏、一九卷二二页)。

10 在本事经一○○、一○一于说同法数之点类似。

11 指由不放逸之单禅智。

12 指上人法。

13 虽思未有义务然已为多义务为堕沙门法之失(注释三六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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