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 杂品
二一 杂品
二九○ 若弃于小乐,得见于大乐,智者弃小乐,当见于大乐。 二九一 施与他人苦,离求自己乐,彼为瞠系缚,怨憎不解脱。 二九二 应作而不作,不应作而作,傲慢放逸者,彼增长烦恼。 二九三 常勤以念身,不作不应作,应作则常作,念者烦恼尽。 二九四 杀母1〔爱欲〕与父〔我慢〕,杀刹帝利族二王〔断见、常见〕,灭王国〔十二处〕杀从臣〔喜食〕,行无苦患婆罗门。 二九五 杀母1与慢父,杀婆罗门族二王〔同上〕,杀虎第五者〔五盖、虎-疑盖〕,行无苦患婆罗门。 二九六 瞿昙之弟子,常善自觉醒,不分昼与夜,常称念佛陀。 二九七 瞿昙之弟子,常善自觉醒,不分昼与夜,常称念达磨。 二九八 瞿昙之弟子,常善自觉醒,不分昼与夜,常称念僧伽。 二九九 瞿昙之弟子,常善自觉醒,不分昼与夜,则常念于身。 三○○ 瞿昙之弟子,常善自觉醒,不分昼与夜,常念不杀生。 三○一 瞿昙之弟子,常善自觉醒,不分昼与夜,心常乐静虑。 三○二 爱乐出家难,在家生活难,非辈2共住难,轮回往来苦,故不应往来,然将陷于苦。 三○三 正信而具戒,得誉与财者,彼至于何处,到处受尊敬。 三○四 善名扬远方,光耀如云口,恶者夜放箭,虽近不得见。 三○五 独坐与独卧,独行而不倦,彼独自调御,可乐于林中。 注1 从注释解为譬喻的说法。十二处指眼、耳、鼻、舌、身、意,及色、声、香、味、触、法, 五盖为五种之障盖云为贪欲、瞠恚、睡眠、掉举恶作、疑。 2 或与“不同辈共住事”(a-)Samanasamvaso(ed.PTS)但N.P.Cnakravarti:Ludanav. Sanskrit P.129~130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