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编后语 智慧之光

注释

[1] 這是絕大多數現代佛教徒所要的。曾經有一次,有一位演講者講解如何修行各種禪法,過後主辦單位向他說:「不是你說得不好,只是你說的太深奧了,不是我們所要的。」如果為了應循大眾的要求,而把佛法通俗化、世俗化,這不是很可悲嗎?大眾要的不是佛陀所教的解脫生死輪迴,而是現代化、合法化、神聖化的生死輪迴。

[2] 禪師在他老人家所著的一套五本《趣向涅槃之道》裡給予比較詳盡的解釋,但至今為止該書只有緬文版。

[3] 漢譯《南傳大藏經》十八‧「相應部」六(頁三一一)。

[4] 漢譯《南傳大藏經》七‧「長部經典」二(頁二七五)。

[5] 三編按:samāpatti意為「獲得;達到;成就」,於此譯為「定」,舊譯為「等至」。

[6] 葉均把阿耨樓陀尊者所著的Abhidhammatthasaṅgaha一書譯為《攝阿毗達摩義論》,但有許多人誤解它為論藏七部論其中之一,故此取該書名原義重譯為《阿毗達摩概要》。

[7] 參考那拉達大長老(Ven. Mahāthera Nārada)原著、烈瓦達達摩長老(Ven. U Rewatadhamma)修訂的《阿毗達摩概要精解》,中文版第345頁。

[8] 漢譯《南傳大藏經》十五‧「相應部」三(頁十七)。

[9] 三編按:「四界差別篇」是指《清淨道論》第11章.節27起。

[10] 三編按:即第二部《阿毗達摩論註》,通常都稱為《迷惑冰消》(sammohavinodanī)。

[11] 本書第七章詳盡地解釋了修習四界分別觀的方法。

[12] 『漢譯南傳大藏經』「長部經典」二(七‧頁二七八)。

[13] 這是指護法Dhammapāla阿闍黎著的Paramatthamañjūsā《勝義集》,一般稱為《大疏鈔》(Mahāṭīkā),有二冊。

[14] 編按:此段原文未翻譯,今據巴利文補入。

[15] 參考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上冊‧頁200;簡體版頁115-116)。

[16]滅盡定乃是心、心所與心生色法暫時停止的境界。

[17] 參考葉均譯《清淨道論》(Visuddhimagga)(p.t.s底本p.634。繁體版下冊.頁331;簡體版頁593)。

[18] 南傳佛教所傳的三十一界為: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四惡趣),再加人界、六欲界天、十六色界天及四無色界天。在北傳則有二十八天。在南傳的第四禪天中沒有福生天和無雲天,所以只有二十六天。參考《阿毗達摩概要》(Abhidhammatthasaṅgaha)「離心路過程之概要」及《法聚論》(Dhammasaṅgani)。

[19] 譯按:身行(kāya-saṅkhāra)是指「入出息」(assāsa-passāsa)。為何入出息稱為身行呢?這是因為入出息必須依靠「所生身」(karajakāya,即身體)而生,若身體不存在,入出息也不可能存在。再者,它也必須依靠名身(nāma kāya)而生,所以稱為身之行法。

[20]『漢譯南傳大藏經』「長部經典」二(七.頁二七五)。

[21] 編按:巴利paññatti 漢譯作「施設」、「概念」及「假名」等。

[22] 編按:巴利paramattha 漢譯亦有「勝義」、「第一義」等。

[23] 世間禪:四色界禪與四無色界禪。

[24] 出世間禪:聖道與聖果之禪那定。

[25] 編按:一般把nīla 譯為「青」遍。

[26] 這裡的色業處修法與第九章「色業處」裡解釋的相同。

[27] 編按:參考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下‧322;簡體版587)。

[28] 譯按:見Light of Wisdom pp. 126 - 176.

[29] 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中冊.頁53;簡體版,頁240)。

[30] 編按:不忍極親愛者有少許痛苦故。

[31] 三編按:對於這些省察法,參考帕奧禪師的《去塵除垢》修訂版.頁18-31。

[32] 『漢譯南傳大藏經』「相應部」二(十四‧頁二三六以下)。

[33] 中譯按:這五種雖有不同的名稱,卻都是泛指一切眾生。

[34] 三編按:《慈愛經》中的方法是對眾生不分組、分為兩組及分為三組地散播慈愛。不分組的對象即是一切有情。分為兩組即是把眾生分為:弱與強(指阿羅漢);可見與不可見;住在遠處與近處;不會再生(指阿羅漢)與還會再生。分為三組即是把眾生分為:長、中、短;大、中、小;胖、中、瘦。

[35] 三編按:如今帕奧禪師通常也教導修習悲、喜及捨無量心。

[36] 中譯按:緬甸語ngapi在馬來西亞稱為峇拉煎,是一種魚醬或蝦醬。

[37] 初編按:原文缺譯,今據巴利文補入。

[38] 初編按:《清淨道論》(第11章.節28)。參考『漢譯南傳大藏經』「長部經典」二(七‧頁二七九):「諸比丘,如是比丘,從界、如存在、如志向而觀察此身,(知):『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2 原文參考『漢譯南傳大藏經』「中部經典」《象跡喻大經》(九.頁二六○)。

[40] 三編按:見本書第二章.頁13。

[41] 三編按:關於平衡五根及七覺支,見本書第四章.頁27-31。

[42] 中譯按:在帕奧禪林的禪修者,一般是以安般念或四界分別觀的修習方法入門。若是選修後者,可待修至禪定之光很明亮後,才轉修三十二身分、白骨觀、白遍與四護衛禪等,及進而修習色業處、名業處、緣起及觀禪。

[43]『漢譯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四(十六‧頁二三)。

[44] 『漢譯南傳大藏經』「中部經典」一(九‧頁二九七至二九八)。

[45] 由於任何色聚最少都有這八個色法,所以它們稱為「八不離色」。

[46] 三編按:根據論教法,「意界」是指五門轉向心及領受心,「意識界」則是指除了意界及雙五識之外的一切心。請參考第十章「名業處」。

[47] 色法有三時,即生時、住時與壞滅時

[48] 譯按:由於男人只有男根,女人只有女根,所以每人最多只有八種業生色聚。

[49] 關於四種名密集的解釋,見頁128-129。

[50]《清淨道論》第18章.節23──只有在他已如此清楚地辨識了色法之後,非色法(名法)才會對他以三個方式清晰地呈現。因此,他必須在完成了它(辨識色法)之後,才可以進行辨識非色法的任務,而不可採用相反的方法。若他在辨識了一兩種清楚地呈現的色法之後,即開始辨識非色法,那麼他就會有如「修習地遍」一篇中所提到的母山牛一樣,從他的禪修業處退步下來。然而,若他在已如此清楚地辨識了色法之後,才辨識非色法,那麼他的禪修業處就會增長、提昇且達至圓滿。

[51] 三編按:對於四種時分及極大、大、微細、極微細四種所緣,參考《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142-151。

[52] 三編按:對於清晰及不清晰兩種所緣,參考《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152-156。

[53] 譯按:第8、10、12、14、16、18項裡的「身」是指「相應心所」。

[54] 譯按:此書中的某些組別名稱並不是傳統的用法,而是帕奧禪師為了方便禪修者理解他所給的指導而用。

[55] 《清淨道論》第18章.節3──欲成就此(見清淨)者,若他是止行者,他應從任何一個色界禪或無色界禪出定,除了非想非非想處之外,然後根據(特)相、作用等辨識包括尋、伺等的諸禪支,以及與它們相應之法。做到這點之後,他應辨識它們全部為「名」(nāma),因為它們「朝向」(namana)所緣。

[56] 「至出起觀智」(vuṭṭhānagāminī vipassanāñāṇa)是導致道智出現的觀智,它包括了道心路過程(maggavīthi)本身,以及在道心路過程之前的兩三個心路過程。

[57] 中譯按:「分別名色」是指分別色是色,而依靠依處色生起及能識知所緣的是名。「差別名色」是指以智差別它們,直到能夠知見這些名色法是無人、無有情及無我的,而只是一組名法與色法罷了。

[58]三遍知 (tipariññā):所知遍知﹙ñata pariññā﹚、度遍知﹙tiraṇa pariññā;亦作審察遍知﹚及斷遍知﹙pahāna pariññā﹚。所知遍知也就是隨覺智﹙anubodhañāṇa﹚,度遍知與斷遍知則是通達智﹙paṭivedhañāṇa﹚。

[59]中譯按:nimitta 通常譯為「相」,在此其意是目標。

[60] 註:在色業處(rūpa kammaṭṭhāna)的階段時已提及,在業生、心生、時節生和食生色聚裡的火界(被稱為時節)製造一系列的新色聚時,最後一粒色聚是不能夠再製造新一代色聚的。由此,上述形容「差不多是每一粒色聚」。請注意在食生色亦是如此。

[61] 前生有分是指前一個生起的有分心。後生有分是指隨後生起的有分心,即當下的有分心。

[62]中譯按:為何稱為大善?是因為其數目大。在諸心識組別當中,欲界善心有24個,欲界無因心有18個,欲界不善心有12個,色界心有15個,無色界心有12個,出世間心有8個。由於欲界善心的數目最大,所以稱為大。

[63] 中譯按:以上提及的「生時」與「滅時」是每一個剎那裡的生、住與滅三時之生時與滅時。

[64] 中譯按:在此所用的「修觀」一詞是指修觀禪。例如:對名法修觀即是指以名法作為目標來修習觀禪。以後再有「修觀」一詞出現時,讀者也應如此理解。

[65] 中譯按:前生(purejāta)是指在前生起,後生(pacchajāta)是指隨後生起。它們是二十四緣的其中兩個。

[66] 中譯按: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與身處各別是眼淨色、耳淨色、鼻淨色、舌淨色與身淨色;意處是一切識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與觸處是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與觸塵;其餘的色法、一切心所、根念法與涅槃則屬於法處。

[67] 中譯按:七境色(gocara rūpa)是顏色、聲、香、味、地、火與風(觸=地、火與風)。

[68] 中譯按:推度心是三種無因果報意識界之一,它能出現於心路過程裡的推度與彼所緣,也能出現為結生、有分與死亡三離路心。所以它也能取法所緣為目標。

[69] 中譯按:此確定是「意門轉向心」。「意門轉向心」能出現於五門心路過程裡的確定,以及意門心路過程裡的意門轉向。因此它也能取所有六所緣為目標。

[70] 中譯按:四漏是欲漏、有漏、邪見漏與無明漏。

[71] 中譯按:諸弟子只是轉教佛陀所教的無我相。

[72] 巴利語為phala samāpatti,亦可譯為「果等至」。

[73] 三編按:參考《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352。

[74] 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中冊‧頁436;簡體版頁656。

[75] 亦可譯為「滅等至」。

[76] 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中冊‧頁442;簡體版頁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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