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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经 优陀那经

六四、优陀那经:本经叙述如果解脱我、我所的话,则断五下分结。识就没有所住而离欲,而涅盘。

像如是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同样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东园鹿子母讲堂。

这时,世尊在于晡时(下午三至五点),从禅定中出定,而到讲堂,在堂阴之中之大众前面,敷座而坐。这时,世尊,以优陀那之偈(感兴而咏叹之颂),赞叹而说:

法无有吾我 亦复无我所 我既非当有 我所何由生 比丘解脱此 则断下分结

(诸法乃没有吾我的。也并没有我所有的。我既然并不是应当有,即我所将从何而生起呢?一位比丘,如将此解脱的话,就能断除五下分结〔贪结、瞋结、身见结、戒取见结、疑结。对于上二界而说为下分界,也就是欲界之烦恼。法就是五阴〕。)

这时,有一位比丘,从他的座位站起,偏袒其右肩,右膝着在于地上,合起双掌,而仰白佛说:「世尊!甚么叫做没有吾我?也没有我所?甚么叫做吾我既然不是当有,即我所要从甚么地方而生?而比丘如能从这里解脱的话,则能断灭五下分结?」(等于偈颂的语译,是

以疑问述说耳。)

佛陀告诉比丘说:「愚痴无闻的凡夫,都执计(推理想象)谓:色是我,是异我(他之我),是相在(此他两者相结合的我)。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如果是多闻的圣弟子的话,则不认为色是我、异我、相在。不认见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也不是知者,也不是见者。此色是无常的,受想行识,也是无常的。色是苦的,受想行识也是苦的。色是无我,受想行识,也是无我的。此色乃非当为有,受想行识,也非当为有。此色为有坏,受想行识,也是有坏之故,非为我、非我所,我、我所都非当为有!如能这样的解脱的话,就能断灭五下分结!」

这时,那位比丘,又向佛请问说:「世尊!断五下分结后,为甚么会漏尽(结,烦恼尽),而无漏心解脱、慧解脱呢?同时能在现法(于此真实的人生)当中,自知已住于作证具足?所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呢?」佛陀告诉比丘说:「愚痴的凡夫,无闻的众生,在于无畏之处,而生恐畏之故;愚痴的凡夫,无闻的众生,都是怖畏者(凡夫听说『无我』,就会极为不安)!要知道:

无我无我所 二俱非当生

(都是无我、无我所有。我与我所之二,均不应当生)。

都攀缘于四种识住。那四种呢?所谓色识住-色攀缘于色,爱乐、增进、广大、生长。也攀缘于受想行识住,而爱乐、增进、广大、生长。比丘!若有人说:『识在于这些里面,或者是来,或者是去,或者是住,或者是起,或者是灭,而增进、广大、生长。』然而作此说,乃是不对的,因为还有异法(和此不同之见解)。也就是说:识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若增进、广大、生长,那不过是谈

谈说说而已,假若进一步的去追问其究竟的话,就说不知道,也就不能彻知其真象,唯有增加其产生愚痴而已,因为不是境界之故(不是真正的道理)。为甚么呢?因为比丘若离开色界之贪的话,则对于色之意生之缚,也会断,对于色之意生之缚,既断之后,即识之攀缘也会断,识已不会再住,同时也不会一再的增进、广大、生长。如果离开受、想、行界之贪的话,则对于受、想、行之意生之缚,也会断,受、想、行之意生之缚断后,攀缘也会断,就没有识所住之处,也没有增进、广大、生长。由于没有识所住之处,就不会增长,不增长之故,就没有为作之处,没有为作之处之故,则安住,安住之故,而知足。知足之故,就会解脱,解脱之故,则对于诺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之故,就没有所著,没有所著之故,就会自觉涅盘。所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比丘啊!我所说的识,乃不住于东方,不住南、西、北方、四维、上下(十方),是除欲、见法,是涅盘灭尽,是寂静清凉!」

佛说此经后,诸比丘们,听佛所说,欢喜奉行。

摄颂如下:

生灭以不乐 及三种分别 贪着等观察 是名优陀那

(用生灭经和不乐经,以及三种的分别经,去平等观察贪着,就名叫做优陀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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