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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经 非我经

一七、非我经:本经乃叙述怎样去体认五阴并没有实我,和我所。

像这样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曾经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

那时,有一位比丘,由其座位站起,偏露其右肩之肉(本为奉侍长者之礼。为期应其命而働的动作。所谓将袈裟被在左肩上,而袒露右肩之仪)。他合起其双掌(表示一心服从之仪),仰白佛说:「善哉!世尊!愿世尊能为我略说法要。我如听法后,当会独自一人,在于静处去专精思惟。会安住在于不放逸里。为甚么呢?所谓:善男子出家而剃除须发,身穿袈裟,由信施之家,而成为无家庭牵挂的出家学道之人,乃为了究竟无上的梵行。对于现法,期望自身能作证悟。所谓:我的生死已尽,清净的梵行已成立,所作的都已作完,自己知道已经没有后有之身!」

这时,世尊对于那位比丘说:「善哉!善哉!你能发心说此话。你说:『愿世尊为我略说法要。你说你会在世尊略说法要当中,广解其义。当会独自在于一静处,去专精思惟,会安住于不放逸里,乃至修持到达自知不受后有为止』。你说这些话吗?」比丘回答说:「如是,世尊!」佛陀告诉比丘说:「你要谛听!谛听后,要善念它,当

会为你讲说。比丘啊!如果非你所应之法(如非我,而认为是我等事)的话,就应该赶快把它断除!能断除那些非法的人,就能以正义而能饶益,无明的长夜就会灭除,而会得到安乐!」这时那位比丘仰白佛说:「我已知道了,世尊!我已了知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是怎样的在于我略说法中,广解其义呢?」比丘仰白佛说:「世尊!色乃非我所有之故,应该赶快的把它断除。受、想、行、识,也非我所有故,应该要赶快把它断除。要以正义去饶益,就能消灭无明的长夜,而得安乐。因此之故,世尊!我在于世尊的略说法中,就是这样的去广解其义」。佛陀说:「善哉!善哉!比丘啊!你能在于我的略说法当中,这样的广解其义。所以的缘故为何呢?(为甚么会嘉许你呢?)因为色,确实非你所应之法(非法),故应该要赶快把它断除。像这样的,那些受、想、行、识,也非你所应之法(非法),故宜速于断除。断除这些不对之法后,就能以正义而饶益,就能使无明的长夜破灭,而得安乐。

这时,那位比丘听佛所说后,心理生起很大的欢喜,就礼谢佛陀,而退出现场后,独自一人在静闲之处,去精勤修习,安住于不放逸里。他这样的精勤修习而安住于不放逸后,也思惟其出家的因由与目的。他自我这样的思惟:善男子啊!你出家而剃除须发,身穿袈裟。由于正信而为非有俗家的出家人,乃至修习到自知已不受后有之身!」

那位比丘,于此时,就因此而终于成就阿罗汉果,而心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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