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经 如实知见经
二〇四、如实知见经:本经叙述如对于眼等如实而知见的话,则得解脱,乃至不受后有。
像如是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同样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毘舍离国。耆婆拘摩罗药师的庵罗园。
这时,世尊告诉尊者阿难说:「对于眼,应当要如实而知,如实而见。如依眼(根)与眼色(境)与眼识(识)而为眼触。而由于此眼触的因缘而生的受,不管是苦(苦受),是乐(乐受),或者是不苦不乐(舍受),这些也应如实而知,如实而见。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是。他如果如实而知,如实而见后,对于眼就会生厌。对于依于色(境)与眼(根)与识(眼识),而为眼触,而由于此眼触的因缘所生的受,不管是苦(苦受)、是乐(乐受),或者是不苦不乐(舍受),也会生厌离。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厌离后,就不会去喜乐,不喜乐后,就会解脱、解脱知见。所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之身」。
佛说此经后,诸比丘们,听佛所说,欢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