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心品第十(三)
大意:本经叙述观察施主的布施,乃能成就戒律、闻法、禅定、智慧。当比丘的不可将其恩惠忽视。应对施主起慈心,应说身口意清净之行,使施主的功德不唐捐,同时也说施主布施的果报。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应当如何的观察檀越施主呢?」(檀那为布施,布施能超越三界,故檀越则是施主)那时,诸比丘们白世尊说:「世尊乃为诸法之王,唯愿世尊垂示诸比丘,而演说此中之义。弟子们闻后,当会奉持!」
那时,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你们要谛听!要注意的听!听后要善思念其义,我当会为你们分别讲说其中之义。」大众
回答说:「如是!世尊!」那时,诸比丘们就从佛而受佛的教示。
世尊告诉他们说:「对于檀越施主应当要恭敬,要如子女之孝顺其父母。要养有他,要侍奉他,要长益其五阴(新译为五蕴,为构成身心的五种要素。所谓1.色 (肉体)与2.受〔感受作用〕,3.想〔将一切外境浮于内心的作用〕,4.行〔意志作用〕,5.识〔意识总体〕等精神作用的集合假体。)在于阎浮利地(阎 浮提,南赡部洲,指吾人所住的地方),应现种种之义。观察檀越施主能成就人的戒律、闻法、三昧(禅定)、智慧的话,则诸比丘们乃有多所的饶益,对于三宝 中,没有所罣碍,能布施你们的衣被、饮食、床榻、卧具,以及病瘦时的医药。因此之故,诸比丘们!应当要有慈心向于檀越施主之处,对于那些小恩都常恒的不 忘,更何况那些大恩呢?恒常的以慈心去向于那些檀越,说身、口、意清净之行,不可以称量(不计较多小),也没有限际(尽所能的
力量)。应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使那些檀越(施主)所施之物,终究不会有所唐捐(不白费),使其获大果报,成就其大福佑,而有大名称。应使甘露法味流闻于世间。像如是的,诸比丘们!应当作如是而学!」
那时,世尊便说偈而说:
施以成大财 所愿亦成就 王及诸贼盗 不能侵彼物
施以得王位 绍继转轮处 七宝具足成 本施之所致
布施成天身 首着杂宝冠 与诸妓女游 本施之果报
施得天帝释 天王威力盛 千眼庄严形 本施之果报
布施成佛道 三十二相具 转无上法轮 本施之果报
(布施能完成大财利,所愿也能成就。国王以及诸贼盗,都不能侵夺他的财物。布施能得到王的果位,能绍继转轮圣王之处〔位置〕,会具足而成就七宝之事,本
来就是其布施所致的〔布施能转生为转轮圣王,而七宝具足〕。布施也能成就而为天身,其首所戴的就是杂宝之冠,而天天都能和诸妓女〔天上的婇女〕游乐,这都 是本来〔宿世〕所布施的果报。布施也能得到天帝释之身,能得帝释天王的威力昌盛,具有了千眼的庄严的形貌,是本来所布施的果报。布施也能成就佛道,能具足 三十二相,能转无上的法轮,这都是本来〔宿世以来〕所行的布施的果报。)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