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闻品第二十八(四) 增一阿含经白话文 声闻品第二十八(六)

声闻品第二十八(五)

二四九

大意:本经叙述有关于契经、律、阿毗昙(无比法,论)、戒等之四大广演之义。由之而能简别异力的比丘之说,或者非经本,或者是义说,或者是戒行和味相应,或者真正是佛说。因此,应当持心执意而行此四事。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现在有四大广演之义要说。那四种呢?所谓(一)契经,(二)律,(三)阿毗昙(无比

法,等于是论),(四)戒,就是所谓的四种。比丘们!当知!如果有比丘从东方那边来,而会诵经,会持法,会奉行禁戒的话,他便会作如是之语而说:『我能诵 经,能持法,能奉行禁戒,同时也是博学多闻。』但是要知道!假如那位比丘有所说的,也不一定应该承受,是不足以笃信,应当要叫那位比丘来和他共论议,应该 要案法而共论的。

甚么叫做案法共论呢?所谓案法而论,就是:此四大广演之论,就是所谓契经、律、阿毗昙、戒,应当向那位比丘讲说契经、布现律(说明律)、分别法(讲解 法),如果在讲说契经之时,布现律之时,分别法之时,假若那布现的,确实和所谓与契经相应,与律相应,与法相应的话,便可以受持。倘若不和契经相应,不和 律相应,不和阿毗昙相应的话,就应当回答而对那个人作如是之语:『你应当要晓得!这并不是如来所说的,因为你所说的并不是正经之本啊!所以的缘故就是:

我现在所说的契经、律、阿毗昙,和你所说的,都不相应之故。』由于不相应,就应当要问戒行的问题,假若不和戒行相应的话,就应当对那个人说:『这并不是如来之藏。』然后即应当发遣使他离去,这名叫初演大义之本。

又次,比丘!如果有比丘从南方来,而作如是之语:『我能诵经、持法,也能奉行禁戒,同时也是博学多闻。』但是假如那位比丘有所说,也不应承受,不足以笃 信,应当要叫那位比丘来和他共论议。假如那位比丘有所说的,都不和义相应的话,就应当发遣他(叫他离去)。如果和义相应的话,就应该回答而对那人说:『这 是义说,而不是正经之本。』那个时候,就应该采取其所说之义,而不可以受其经本。所以的缘故就是:因为义乃为解经之源而已之故,这就是所谓第二演大义之 本。

又次!比丘!如果有比丘从西方来,说他能诵经、持法,能奉行禁戒,为博学多

闻的话,就应当向那位比丘讲说契经、律、阿毗昙。然而那位比丘正解味,而不解义的话,就应当对那位比丘作如是之语而说:『我们不能明白此语,到底是如来所 说的呢?或者不是如来所说的呢?』如果讲说契经、律、阿毗昙之时,只解味,而不解义的话,则虽闻那位比丘所说,也不足以称誉为善,同时也不足以说它为恶。 又应以戒行而试问他,如果与之而相应的话,就应念念而承受。所以的缘故就是:戒行和味相应,义不可以明之故,这就是所谓的第三演义。

又次!比丘!如果有比丘从北方来,说他能诵经、持法,能奉行禁戒而说:『诸位贤者!如果有甚么疑难的话,便来问义好了,我当会和你们解说的。』假如那位比 丘有所说的话,并不足以承受,不足以讽诵,应当向那位比丘讯问契经、律、阿毗昙,以及戒,倘若共相应的话,就应当问义,假若又与义相应的话,就应当叹誉那 位比丘而说:『善哉!善哉!贤士!这

真正就是如来所说的,义不错乱,都尽和契经、律、阿毗昙,以及戒,共为相应。』就当以法去供养,去善待那位比丘。所以的缘故就是:如来乃恭敬法之故,如果 有人供养法的话,就等于是恭敬我了(指已恭敬佛)。如有人观察法的话,就等于是观察我了(指佛)。因为有法,就等于是有我,有法,则等于有比丘僧,有法则 等于有四部之众(出家男女二部众,和在家男女之二部众),有法就有了四姓之在于世间。所以的缘故就是:由于有法在世间,就在于贤劫中会有大威王之出现于世 间,由是以来,便有了四姓之在于世间。

如果有法在世间的话,就有了四姓之在于世间。所谓刹利、婆罗门、工师、居士等种姓是。假若法在世间的话,便会有了转轮圣王之即位不断绝。如法在世间的话,便会有四天王之种,有了兜术天(知足天,第四层天)、艳天(夜摩天,第三层天)、化自在天(第五层天)、他化自

在天(第六层天),便会在于世间。如法在世间的话,便会有了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之在于世间。如法在于世间的话,便会有了须陀洹果(预流果,初果)、 斯陀含果(一来果,二果)、阿那含果(不还果,三果)、阿罗汉果(应供,无生,四果)、辟支佛果(独觉、缘觉)、佛乘(佛陀),便会出现在于世间。因此之 故,比丘们!应当要好好的恭敬于法。对于那位比丘,应随时供养他,应供给其所须要,应当对那位比丘作如是之语而说:『善哉!善哉!如你所说的!今天所说 的,真正就是如来所说的了。』这就是,比丘!就是有这四种大广演之义。因此之故,诸比丘们!应当要持心执意去行此四事,不可以有漏脱之处(不可不周备)。 像如是的,诸比丘们!应当要作如是而学!」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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