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意断品第二十六(八)
二三二
大意:本经叙述佛陀不但为四众弟子当中之尊,也不唯是人民中之独尊而已,是天上人间当中为独尊的。因
为佛陀乃证知无常、苦、无我、涅盘之四法之故。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我现在并不只在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当中为尊,乃至于世间的人民当中为独尊而已。现在有四法的本末,我都亲自知 道,而作证在于四部之众,以及天上、人中的。那四法呢?第一就是一切诸行都均为是无常,我现在已证知它,在于四部之众,以及天上、人中而独自作证的。第二 就是一切诸行都是苦的,第三就是一切诸行都无我,第四就是涅盘为休息(寂灭)。我现在都已知道,在于四部之众,在于天上、人中,而自作证的。这叫做,比 丘!叫做知道四法之本,因此之故,在于天上、人中,而独自得为尊的。」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