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般品第十七(二) 增一阿含经白话文 安般品第十七(四)

安般品第十七(三)

一三三

大意:本经简述有二种为烦恼之法,那就是1.常作众恶事,而2.不造善行。此二法为世间二种烦恼法,比

丘应当觉知此为烦恼法,也应觉知不烦恼之法。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有此二种法,在于世间里,为非常烦恼的一件事。那二种法呢?第一就是所谓作众恶之本,而起诸怨嫌,第二就是又不造善行诸 德之本,这就是所谓,比丘们!有此二种法,为非常的烦恼之事。因此之故,诸比丘们!应当要觉知这些烦恼法,也应觉知不是烦恼之法(和烦恼法相反的就是不烦 恼法)。对于诸烦恼之法,当应思念其断除,对于不烦恼之法,就应常念修行。像如是的,诸比丘们!应当要作如是而学!」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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