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般品第十七(四)
一三四
大意:本经叙述具有邪见的众生,其身、口、意三业都行诸恶,并不值得可贵的。有如苦果子,虽然植在于良田里,也是苦的,乃为人所不喜爱的。因此,当除邪见,而修习正见。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具有邪见的众生,其所念、所趣的,以及其余的诸行,其一切的一切,都不值得可贵,为世间的人民所不贪乐的。所以的缘故就是由于其邪见而不善之故。」
犹如有诸苦菓的种子,所谓苦菓、苦参子、葶苈子、毕地盘持子,(均为苦味的食物),以及其余的诸苦的种子,将这些诸种子种植在于良地里,然后生出来的苗, 仍然是一样的,都是属于苦的。所以的缘故就是由于其种子之本乃为苦的之故。这些邪见的众生也是如是,其所作的身行、口行、意行,和其所趣,所念的,以及其 诸恶行,一切的一切,都不值得可贵的,为世间的人民所不贪乐的。所以的缘故就是由于其邪见恶不善之故。因此之故,诸比丘们!应当要除去邪见,而习行于正 见。像如是的,诸比丘们!应当要作如是而学!」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