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品第十五(三) 增一阿含经白话文 有無品第十五(五)

有無品第十五(四)

一一三

大意:本经叙述有法业与财业的二业,其中以法业为最上,比丘应当学习法业,不应该学财业。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有此二种业。那二业呢?有法业,有财业。业当中之最上的,不过为法业。因此之故,诸比丘们!应当要学习法业,不可学习财业。像如是的,诸比丘们!应当要作如是而学!」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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