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品第十五(五) 增一阿含经白话文 有無品第十五(七)

有無品第十五(六)

一一五

大意:本经叙述愚痴的人,则:不能办者,而办之,垂办之事,则厌而舍弃,的二相像貌。有智的人,则:不能成办之事,不办,垂办之事,也不厌舍,之二相像貌。比丘应该

舍弃愚者之二相像貌,应当修行智者之二相像貌。

结集者的我们都像如是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

那个时候,世尊告诉诸比丘们说:「愚痴的人,有此二相的像貌。那二种呢?于是(就是这样的):愚痴的人,对于所不能办的,却去办它,垂辨之事,则讨厌而把它舍弃。这就是所谓,诸比丘们!愚痴的人有这二相的像貌。

又次,比丘们!智者有二种的相的像貌。那二种呢?于是(就是这样的):有智慧的人,对于所不能办的事,也不成辨,而对于垂办之事,也不会厌舍的。因此之 故,诸比丘们!对愚痴之人的二种相的像貌,应当要舍离它,应当思念修行智者的二种相的像貌。像如是的,诸比丘们!应当要作如是而学!」

那时,诸比丘们听佛所说,都欢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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