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经 梵网经 (十三 )
十三
又有第四主张,一分是常住、一分是非常住论之沙门、婆罗门,依何、根据何而说我及世界,一分是常住、一分是非常住耶?
诸比丘!今有某沙门、婆罗门,是推论家、审察家。彼以自己推论锤练而得,并审实寻思之理解,而如是言:“称此眼、耳、鼻、舌、身之此我,皆是不恒常、不坚固、非常住、有转变性。反此,称此心、意、识之此我,皆是恒常、坚固、常住、不转变性,唯如是常恒而住。
诸比丘!此其第四主张,一分是常住、一分是非常住论之沙门、婆罗门,依此、根据此而说我及世界,一分是常住、一分是非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