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经 梵网经 (十二 )
十二
彼如是言:“凡不意愤之诸天,于长久不相互嫉妒;彼等长久不相互嫉妒,其心不相互愤恚。彼等其心不相互愤恚、不致身疲劳心疲劳。彼等其天身不死殁,常恒、坚固,常住、无转变性、唯如是常恒而住。然,我等意愤诸天,甚长久相互嫉妒,我等因甚长久相互嫉妒,其心相互愤恚,其心相互愤恚,致身疲劳、心疲劳、如是我等从其天身死殁,生此地上,是无常、不坚固、短命、有死殁、生此之性质。”
诸比丘!此为第三主张,一分是常住、一分是非常住论者之沙门、婆罗门,是依此、根据此而说我及世界,一分是常住、一分是非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