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6经 大般涅盘经 (八)
八
诸比丘!若有比丘作如是说:“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导师之教义,我亲从世尊面前听、受。”诸比丘!对此比丘之所说,不应赞叹,亦不应排拒。不赞叹、不排拒而善理解其辞句,相比较、相对照经、律。若此等相比较、相对照而不合经、律时,则其结论应为:“此确实非世尊之教言,而是此比丘之误解。”如是,诸比丘!汝等应拒绝之。若与经、律相比较、相对照而彼与经、律相符合一致者,则其结论应为:“此确实如来之教言,此比丘是善理解。”诸比丘!应受持此为第一大教法。
诸比丘!若有比丘作如是说:“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导师之教义,我亲从世尊面前听、受。”诸比丘!对此比丘之所说,不应赞叹,亦不应排拒。不赞叹、不排拒而善理解其辞句,相比较、相对照经、律。若此等相比较、相对照而不合经、律时,则其结论应为:“此确实非世尊之教言,而是此比丘之误解。”如是,诸比丘!汝等应拒绝之。若与经、律相比较、相对照而彼与经、律相符合一致者,则其结论应为:“此确实如来之教言,此比丘是善理解。”诸比丘!应受持此为第一大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