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6经 大般涅盘经 (二六)
二六
因此,阿难!以自作洲6,自作归依,勿归依他人,以法为洲,以法为归依而住,勿归依他人!阿难!何故以自作洲,自作归依,不归依他人;以法为洲,法为归依而住,勿归依他人耶?
阿难!于此,比丘当以身观察身,精勤自觉不怠,深思而住,排除此世界之贪欲、忧悲,对受……乃至……对心……乃至……对于法观察法,精勤自觉不怠,深思而住,排除此世界之贪欲、忧悲。如是,阿难!当自作洲,自作归依,勿归依他人;以法为洲,法为归依而住,勿归依他人。
阿难!于现在或我灭后,若有人自作洲,自作归依,不归依他人;以法为洲,以法为归依,不归依他人者,阿难!彼等于我比丘众中,将在最高境地必定乐于修学。”
第三 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