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5经 大缘经 (二九)
二九
阿难!乐受实是无常、有为、缘起之法、灭尽之法、败坏之法、离欲之法、灭法也。阿难!苦受亦实是无常、有为、缘起之法、灭尽之法、败坏之法、离欲之法、灭法也。阿难!不苦不乐受亦实是无常、有为、缘起之法、灭尽之法、败坏之法、离欲之法、灭法也。若领纳乐受,还是思惟:“此是我之我”者,彼又依于乐受之灭,实应不得思惟:“我之我灭。”若领纳苦受,还是思惟:“此是我之我”者,彼又依于苦受之灭,实应不得思惟:“我之我灭。”若领纳不苦不乐受,还是思惟:“此是我之我”者,彼又依于不苦不乐受之灭,实应不得思惟:“我之我灭。”
对如是言:“受是我之我”者,要于现见之法,观察我是无常、乐、苦皆归于消灭之生灭法。阿难!是故,依此,不可能观察“受是我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