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6经 大般涅盘经 (二三)
二三
尔时,世尊告巴吒厘村之优婆塞等曰.
“居士等!此是犯戒行恶之无戒者有五失。何等为五耶?
居士等!先是犯戒行恶之无戒者,因为放逸懒惰而陷于穷困,此是行恶无戒者之第一失。
复次,居士等!犯戒行恶之无戒者,恶名远播。此是行恶无戒者之第二失。
复次,居士等!犯戒行恶之无戒者,无论参加任何社团,如刹帝利、婆罗门、居士或沙门,彼皆自觉不安,心意不定。此是行恶无戒者之第三失。
复次,居士等!犯戒行恶之无戒者,死时恼乱不安。此是行恶无戒者之第四失。
复次,居士等!犯戒行恶之无戒者,身坏死后生于恶生、恶趣、苦趣、地狱。此是行恶无戒者之第五失。居士等!此等实犯戒行恶无戒者之五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