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长部】第17经 大善见王经 (二四)
二四
复次,阿难!婆罗门及居士等,持甚多钱财,谓大善见王之处曰:“大王!我等为大王持来甚多钱财,愿大王受纳此钱财为幸。”大王曰:
“我之钱财,由如法之税收,既甚充足。汝等可保留所带来之钱财,或甚至可多持些钱财回去。”
彼等被大王所拒绝,退却一面而相议:“我等不宜将此等钱财再持归,我等宁愿献给大善见王建造宫殿。”
彼等话大善见王之处曰:“大王!此献给大王建造宫殿。”
阿难!大善见王,默然而许诺。
复次,阿难!婆罗门及居士等,持甚多钱财,谓大善见王之处曰:“大王!我等为大王持来甚多钱财,愿大王受纳此钱财为幸。”大王曰:
“我之钱财,由如法之税收,既甚充足。汝等可保留所带来之钱财,或甚至可多持些钱财回去。”
彼等被大王所拒绝,退却一面而相议:“我等不宜将此等钱财再持归,我等宁愿献给大善见王建造宫殿。”
彼等话大善见王之处曰:“大王!此献给大王建造宫殿。”
阿难!大善见王,默然而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