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增支部】第24经 十集 第四 优波离品 南传增支部 【南传增支部】第24经 十集 第六 己心品

【南传增支部】第24经 十集 第五 骂詈品

第五 骂詈品

四十一 诤论

一 尔时,具寿优波离往诣世尊所在之处。诣已,礼敬世尊退坐一面。坐于一面之

具寿优波离白世尊言:

二 大德!有何因何缘,于僧伽生诉讼、斗诤、论议、诤论,比丘不住于安乐耶?

三 优波离!此处有诸比丘,说非法为法,说法为非法,说非律为律,说律为非律,

说非如来之所说所言为如来之所说所言,说如来之所说所言为非如来之所说所言,

说非如来之常所行法为如来之常所行法,说如来之常所行法为非如来之常所行法,

说非如来之所制为如来之所制,说如来之所制为非如来之所制。

优波离!有此因此缘,于僧伽生诉讼、斗诤、论议、诤论,比丘不住于安乐。

四十二 诤根(一)

一 大德!诤根有几种耶?

二 优波离!诤根有十种。何等为十种耶?

三 优波离!此处有诸比丘,说非法为法,说法为非法,说非律为律,说律为非律,

说非如来之所说所言为如来之所说所言,说如来之所说所言为非如来之所说所言,

说非如来之常所行法为如来之常所行法,说如来之常所行法为非如来之常所行法,

说非如来之所制为如来之所制,说如来之所制为非如来之所制。

优波离!此乃十种诤根。

四十三 诤根(二)1

一 大德!诤根有几种耶?

二 优波离!诤根有十种。何等为十种耶?

79 三 优波离!此处有诸比丘,说无罪为罪,说罪为无罪,说轻罪为重罪,说重罪为

轻罪,说粗罪为非粗罪,说非粗罪为粗罪,说有残罪为无残罪,说无残罪为有残罪,

说有悔除罪为无悔除罪,说无悔除罪为有悔除罪。

优波离!此乃十种诤根。

注1 参照一集十二品(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十七卷一一六页)律藏原典第二卷二四八页(汉译南

传大藏经第四卷三二八页)。

四十四 拘尸

一 尔时,世尊住拘尸城之灵供处密林。世尊于此处告诸比丘言:

诸比丘!

大德!

彼诸比丘回答世尊。世尊即说:

二 诸比丘!1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须内观察五法,内修五法而后,可难

诘他人。

内可观察何种五法耶?

三 诸比丘!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应如是观察:“我身行清净耶?具足清

净、无穿、无过之身行耶?于我有此法耶?”。诸比丘!若比丘身行不清净,不具足

清净、无穿、无过之身行,则对彼而有言说者。说:“具寿!但愿且学身行!”。

四 诸比丘!复次,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应如是观察:“我乃语行清净耶?具

足清净、无穿、无过之语行耶?于我有此法耶?”。诸比丘!若比丘诸行不清净,不

具足清净、无穿、无过之语行,则对彼而有言说者。说:“具寿!但愿且学语行!”。

80 五 诸比丘!复次,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应如是观察:“我于同梵行者,修无

碍之慈心耶?于我有此法耶?”。诸比丘!若比丘于同梵行者,不修无碍之慈心,则

对彼而有言说者。说:“具寿!但愿且于同梵行者修慈心!”。

六 诸比丘!复次,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应如是观察:“我是多闻而受持所

闻,积集所闻耶?如初善、中善、后善及文、义具足之诸法,宣说纯一、圆满、清

净之梵行,多闻其法而受持,以言通利,以意观察,以见善通达耶?于我有此法耶?”

诸比丘!若比丘多闻而受持所闻,积集所闻,如初善、中善、后善及文、义具足之

诸法,纯一、圆满、清净之梵行。多闻受持其法,以言通利,以意观察:非以见善

通达,则对彼而有言说者,说:“具寿!但愿且习阿含。”

七 诸比丘!复次,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应如是观察:“我广义了解两部之

波罗提木叉,就经与相而善分别,善通晓,善决定耶?于我有此法耶?”。诸比丘!

比丘若不广义了解两部之波罗提木叉,就经与相而非善分别,善通晓,善决定,问:

81 “具寿!此即世尊于何处所说耶?”而不能说,则对彼而有言说者。而说:“具寿!但

愿且学律!”。

于内应观察此五法。

八 于内应修何等之五法耶?

九 “我以时说而不以非时说。以实说而不以非实说。以柔软说而不以粗暴说。以有

利益说而不以无利益说。以有慈心说而不以有嗔心说。”

内应修此五法。

诸比丘!难诘比丘,若欲难诘他人,则内应观察此五法,内修此五法之后,可

难诘他人。

注1 参照律藏原典第二卷二四八页(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四卷三三一页)第五卷一九0页(汉译

南传大藏经第五卷二九八页)。

四十五 入后宫1

一 诸比丘!若入王之后宫,则有十种过失。何等为十过失耶?

二 诸比丘!王于此处与夫人俱坐,比丘来到此处,若夫人见比丘而笑,比丘见夫

人而笑,王即思念:“必是已作或当作[恶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一过失。

82 三 诸比丘!复次,王多所作,多所办,往一夫人之后,不忆念。依彼而有娠,王

即思念:“此处余人不来到,但除出家者,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

后宫之第二过失。

四 诸比丘!复次,当王之后宫失一宝,王即思念:“此处余人不来到,但除出家者,

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三过失。

五 诸比丘!复次,当王后宫内之秘密事外漏,王即思念:“此处余人不来到,但除

出家者,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四过失。

六 诸比丘!复次,于王之后宫,父犯子,子犯父,彼等即思念:“此处余人不来到,

但除出家者,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五过失。

七 诸比丘!复次,王迁下位者而置于上位,不喜此者即思念:“王与出家者交往,

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六过失。

八 诸比丘!复次,王迁上位者而置于下位,不喜此者即思念:“王与出家者交往,

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七过失。

九 诸比丘!复次,王于非时起军,不喜此者即思念:“王与出家者交往,当为出家

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八过失。

83 一0 诸比丘!复次,王得时起军,于中途令还,不喜此者即思念:“王与出家者交

往,当为出家者之所业。”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九过失。

一一 诸比丘!复次,于王之后宫,有象之驰驱2,马之驰驱,车之驰驱,有可染

之色、声、香、味、所触而不相称于出家者。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第十过失。

诸比丘!此乃入王后宫之十种过失。

注1 参照律藏原典第四卷一五九页(汉译南传大藏经第二卷二一五页)。汉译增一阿含四六·

六(大正藏二.七七七a)。

2 “象之驰驱”等底本sammada是sammadda之误。

四十六 释氏1

一 尔时,世尊住释氏国迦毗罗卫之尼拘律园。时,众多释氏之优婆塞,于布萨之

当日往诣世尊所在之处。诣已,礼敬世尊退坐一面。世尊对坐于一面之释氏之优婆

塞说:

二 诸释氏!汝等行八分成就之布萨2耶?

大德!我等对八分成就之布萨者,时而行,时而不行。

诸释氏!汝等不利,不善利,汝等如是生忧悲之怖畏,生死之怖畏,于八分成

就之布萨者,时而行,时而不行。

84 诸释氏!汝等之意云何。此处有人,以若干之事业,不犯不善前于一日获半迦

利沙槃,能称为“此人是堪能、精勤”耶?

唯、唯,大德!

诸释氏!汝等之意云何。此处有人,以若干之事业,不犯不善而于一日获一迦

利沙槃,能称为“此人是堪能、精勤”耶?

唯然,大德!

诸释氏!汝等之意云何。此处有人,以若干之事业,不犯不善前于一日获二迦

利沙槃……乃至……获三迦利沙槃……获四迦利沙槃……获五迦利沙槃……获六迦

利沙槃……获七迦利沙槃……获八迦利沙槃……获九迦利沙槃……获十迦利沙槃

……获二十迦利沙槃……获三十迦利沙槃……获四十迦利沙槃……获五十迦利沙

槃,能称为“此人是堪能、精勤”耶?

唯、唯,大德!

诸释氏!汝等之意云何。彼人日日获百迦利沙槃、千迦利沙槃,随得而藏,若

活百岁3则成大蓄财耶?

唯然,大德!

诸释氏!汝等之意云何。彼人以财为因,以财为缘,以财为基前于一夜、一日、

半夜、半日,一向觉受安乐而住耶?

不也,大德!

何以故耶?

大德!欲为无常,是空虚,是虚妄,是虚诳法。

85 三 诸释氏!此处我弟子十年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如我所教诫而行,则百年、

百百年、百千年、百百千年,皆一向觉受安乐而住。彼将为一来者、不还者,为预

流者更是不待问。

诸释子!不说十年。此处我弟子九年、八年、七年、六年、五年、四年、三年、

二年、一年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如我所教诫而行,则百年、百百年、百千年、

百百千年,皆一向觉受安乐而住。彼将为一来者、不还者,为预流者更是不待问。

诸释子!不说一年。此处我弟子十月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如我所教诫而

行,则百年、百百年、百千年、百百千年,皆一向觉受安乐而住。彼将为一来者、

不还者,为预流者更是不待问。

诸释子!不说十月。此处我弟子九月、八月、七月、六月、五月、四月、三月、

二月、一月、半月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如我所教诫而行,则百年、百百年、

百千年、百百千年,皆一向觉受安乐而住。彼将为一来者、不还者,为预流者更是

不待问。

诸释子!不说半月。此处我弟子十日夜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如我所教诫

而行,则百年、百百年、百千年、百百千年,皆一向觉受安乐而住。彼将为一来者、

不还者,为预流者更是不待问。

86 诸释子!不说十日夜。此处我弟子九日夜、八日夜、七日夜、六日夜、五日夜、

四日夜、三日夜、二日夜、一日夜住于不放逸、热心、精勤,如我所教诫而行,则

百年、百百年、百千年、百百千年,皆一向觉受安乐而住。彼将欲为一来者、不还

者,为预流者更是不待问。

诸释氏!汝等不利,不善利,汝等如是生忧悲之怖畏,生死之怖畏,于八分成

就之布萨者,时而行,时而不行。

大德!我等从今日开始,当行八分成就之布萨。

注1 汉译杂阿含四一二(大正藏二.二九七b)。

2 “八分成就之布萨”。出三集七十经(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十七卷二九一页)其他。

3 “活百岁”vassastajivi之前的vassatayuko由暹罗本除去。若存在者,应读为vassa-

satayuko。

四十七 摩诃离

一 尔时,世尊住毗舍离大林重阁讲堂。时,离车人摩诃离往诣世尊所在之处。诣

已,礼敬世尊却坐一面。坐于一面之离车人摩诃离白世尊言:

二 大德!以何为因,以何为缘,作恶业,转恶业耶?

摩诃离!以贪为因,以贪为缘,作恶业,转恶业。

摩诃离!以嗔为因,以嗔为缘,作恶业,转恶业。

摩诃离!以痴为因,以痴为缘,作恶业,转恶业。

摩诃离!以非如理作意为因,以非如理作意为缘,作恶业,转恶业。

87 摩诃离!以邪愿心为因,以邪愿心为缘,作恶业,转恶业。

摩诃离!以此为因,以此为缘,作恶业,转恶业。

三 大德!复次,以何为因,以何为缘,作善业,转善业耶?

摩诃离!以无贪为因,以无贪为缘,作善业,转善业。

摩诃离!以无嗔为因,以无嗔为缘,作善业,转善业。

摩诃离!以无痴为因,以无痴为缘,作善业,转善业。

摩诃离!以如理作意为因,以如理作意为缘,作善业,转善业。

摩诃离!以正愿心为因,以正愿心为缘,作善业,转善业。

摩诃离!以此为因,以此为缘,作善业,转善业。

摩诃离!若世间无此十法,则此处无施设非法行、不平等行,如法行、平等行。

摩诃离!然而,世间有此十法故,则有施设非法行、不平等行,如法行、平等行。

四十八 法

一 诸比丘!出家者应数数观察十法。何等为十耶?

二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弃彩色1。”

88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命乃系属于他。”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欲改行仪。”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有无非难自我持戒耶?”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有智之同梵行者,审视无非难我持戒耶?”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一切之可爱、可意与处异而别离。”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所有业,领受业,胎业,以业为缘者,以业为归趣,我领

受我所造之善恶业。”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云何而过日夜。”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喜空闲处2耶?”

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我上人法能证得为圣之殊胜智见耶?如是于末期间同梵行

者而不羞愧耶?”

诸比丘!出家者应数数观察此十法。

注1 “弃彩色”(vevanniya)原注举对身断须发,对资具、衣、食、住、药等之出家前后不

同。

2 底本kacci no是kacci nu之误。

四十九 住身

一 诸比丘!十法住于身。何等为十法耶?

二 即:冷、暖、饥、渴、大便、小便、身律仪、语律仪、活命律仪、当来有有行。

三 诸比丘!此十法住于身。

五十 诉讼

89 一 尔时,世尊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其时,众多比丘食后,自乞食而还,集座

于讲堂,集会起诉讼,起斗诤,为诤论,相互以口戟冲突而住。时,世尊即于晡时,

从宴默起到讲堂。至已,坐于所设座。坐已之世尊告诸比丘言:

二 诸比丘!汝等今为何论而集坐耶?又为何而中断谈论耶?

大德!我等于此处食后,自乞食而还,集座于讲堂,集会起诉讼,起斗诤,为

诤论,相互以口戟冲突而住。

诸比丘!汝等以信出家,而为出家之善男子不应起诉讼,起斗诤,为诤论,相

互以口戟冲突而住。

诸比丘!有十种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一

趣。何等为十耶?

三 诸比丘!此处有比丘,具戒,为波罗提木叉之律仪所防护,行、所行具足而住,

见于微小之罪而怖畏,受持学学处。诸比丘!比丘具戒,[为波罗提木叉所防护,行、

所行具足而住,见于微小之罪而怖畏,受持学学处,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

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一趣。

四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多闻而受持所闻,积集所闻,如初善、中善、后善及文、

义具足之诸法,宣说纯一、圆满、清净之梵行。多闻受持诸法,以言通利,以意观

90 察,以见而善通达。诸比丘!比丘为多闻而[受持所闻,积集所闻,如初善、中善、

后善及文、义具足之诸法,宣说纯一、圆满、清净之梵行,多闻受持诸法,以言通

利,以意观察,]以见而善通达。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

无诤、和合、一趣。

五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有善友、善朋、善辈。诸比丘!比丘有善友、善朋、善

辈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一趣。

六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从顺而成就从顺法,堪忍而善受教诫。诸比丘!比丘从

顺而成就从顺法,堪忍而善受教诫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

摄受、无诤、和合、一趣。

七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于同梵行者贵贱之事业,能不懈怠于此,于此成就所应

思量,能作能调。诸比丘!比丘于同梵行者贵贱之事业,能不懈怠于此,于此成就

所应之思量,能作能认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

和合、一趣。

八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乐法,爱语,于胜法、胜律而有广大之胜喜。诸比丘!

比丘乐法,受语,于胜法、胜律而有广大之胜喜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

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一趣。

91 九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发勤而住,断不善法,为具足善法而努力,勇健坚固,

于诸善法而不舍其轭。诸比丘!比丘发勤而住,断不善法,为具足善法而努力,勇

健坚固,于诸善法而不舍其轭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

无诤、和合、一趣。

一0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以任何之衣、食、坐卧具、病药、资具亦满足。诸比

丘!比丘以任何之衣、食、坐卧具、病药、资具亦能满足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

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一趣。

一一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有念,成就最胜之念慧,忆念随念久远以前之所作,

久远以前之所说。诸比丘!比丘有念,成就最胜之念慧,忆念随念久远以前之所作,

久远以前之所说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

一趣。

一二 诸比丘!复次有比丘,有慧,圣决择而成就正顺苦尽之生灭慧。诸比丘!比

丘有慧,圣决择而成就正顺苦尽之生灭慧者,此乃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

资于摄受、无静、和合、一趣。

诸比丘!此十者为可念、能发可爱、能发尊重之法,资于摄受、无诤、和合、

一趣。

第五 骂詈品[毕]

摄颂曰:

92 (一)诤论、(二~三)二[诤]根、

(四)拘尸、(五)入[后宫]、

(六)释氏、(七)摩诃离、(八)法、

(九)住身、(一0)诉讼。

初功德五十经[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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