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增支部】第8经 四集 第七 业道品 南传增支部 【南传增支部】第9经 五集 第二 力品

【南传增支部】第9经 五集 第一 学力品

五 集

本卷为十一集中之第五集,收摄二十六品二百七十一经。此中,从出前集之经,更加上名目往往当为别经而收集的,这皆散见于[经文中]。其增减之由来,既如前卷所述,要精细的研究,始能判断其成立的前后。

III.1 增 支 部 经 典

归命彼世尊 应供等觉者

五 集

第一 之五十

 

第一 学力品

一1

一 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舍卫城只多林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诸比

丘!”诸比丘白世尊言:“大德!”世尊曰:

二 “诸比丘!此等是有学之五力。何等为五?谓:信力、惭力、愧力、精进力、慧

力。

诸比丘!此等是有学之五力。是故,诸比丘!应如是学,

三 曰:我欲成就信力之有学力,我欲成就惭力之有学力,我欲成就愧力之有学力,

我欲成就精进力之有学力,我欲成就慧力之有学力。

诸比丘!汝等应如是学。”

注1 参照杂阿含二六(大正二.一八五c)。

2 二1

一 “诸比丘!此等是有学之五力。何等为五?谓 信力、惭力、愧力、精进力、慧

力。诸比丘!何等为信力?

二 诸比丘!世间有信心之圣弟子,信如来之菩提,如是亦[信]彼世尊是应供、

正等觉、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觉者、世尊。诸

比丘!是名信力。诸比丘!又何等为惭力?

三 诸比丘!世间有惭之圣弟子,惭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惭与[遇]合恶不

善法。诸比丘!是名惭力。诸比丘!又何等为愧力?

四 诸比丘!世间有愧之圣弟子,愧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愧与[遇]合恶不

善法。诸比丘!是名愧力。诸比丘!又何等为精进力?

五 诸比丘!世间精进之圣弟子,为断不善法、为受善法,精进而住,勇猛坚强负

荷善法而不舍。诸比丘!是名精进力。诸比丘!又何等为慧力?

六 诸比丘!世间具慧之圣弟子,彻底于[五蕴之]生灭,作圣之决择,正成就至

于尽苦之慧。诸比丘!是名慧力。

诸比丘!此等是有学之五力。是故诸比丘!应如是学,

七 曰:我欲成就有学力之信力,[我]欲成就有学力之惭力,[我]欲成就有学

3 力之愧力,[我]欲成就有学力之精进力,[我]欲成就有学力之慧力。

诸比丘!汝等应如是学。”

注1 参照杂阿含二六(大正二.一八六a)

一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已于现法苦、艰、恼、痛而住,身坏死后当期待于

恶趣。何等为五?

二 诸比丘!世有比丘,不信、无惭、无愧、懈怠、恶慧等。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已于现法苦、艰、恼、痛而住,身坏死后当期

待于恶趣。

三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已于现法乐、无艰、无恼、无痛而住,身坏死后可

期待于善趣。何等为五?

四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有信、有惭、有愧、发勤、具慧等。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已于现法乐、无艰、无恼、无痛而住,身坏死

后可期待于善趣。”

一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如相随堕于地狱。何等为五?

二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不信、无惭、无愧、懈怠、恶慧等。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如相随堕于地狱。

4 三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如相随生于天国。何等为五?

四 诸比丘!世间有比丘,有信、有惭、有愧、发勤、具慧等。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如相随生于天国。”

五1

一 “诸比丘!有比丘或比丘尼,弃学回归于下劣时,正于现法以五种适当责难之语

2加以诃责。何等为五?

二 ‘汝不以信入于善法,汝不以惭入于善法,汝不以愧入于善法,汝不以精进入

于善法,汝无慧入于善法。’

诸比丘!有比丘或比丘尼,弃学回归于下劣时,正于现法以五种适当责难之语

加以诃责。

三 诸比丘!有比丘或比丘尼,即使为苦而忧泣、流泪,亦修圆满清净之梵行时,

正于现法以五种适当之[称赞]予以嘉许庆慰,何等为五?

四 ‘汝以信入于善法,汝以惭入于善法,汝以愧入于善法,汝以精进入于善法,

汝以慧入于善法。’

5 诸比丘!有比丘或比丘尼,即使为苦而忧泣、流泪,亦修圆满清净之梵行时,

正于现法以五种适当之[称赞]予以嘉许庆慰。”

注1 杂阿含二六(大正藏二、一八六a)。

2 radanuvada garayha thana如暹罗本作vadanupata garayham thanam,下仿之,

同语法出Anguttara 1.161.10.

一 “诸比丘!信于善法现前之间,即与不善法不符,然诸比丘!当信隐没之时,则

缠绕不信而住,此时即与不善法相符。诸比丘!愧于善法现前之间,即与不善法不

符,然诸比丘!当愧隐没之时,则缠绕无惭而住,此时即与不善法相符。诸比丘!

愧于善法现前之间,即与不善法不符,然诸比丘!当愧隐没之时,则缠绕无愧而住,

此时即与不善法相符。诸比丘!精进于善法现前之间,即与不善法不符,然诸比丘!

当精进隐没之时,则缠绕懈怠而住,此时即与不善法相符。诸比丘!慧于善法现前

之间,即与不善法不符,然诸比丘!当慧隐没之时,则缠绕恶慧而住,此时即与不

善法相符。”

一 “诸比丘!有情者多爱乐诸欲。诸比丘!善男子舍弃[割草]镰与[运草]棒而

由家趣向非家,[彼]善男子足以言起信而出家,何以故?

二 诸比丘!年壮者易得诸欲,不拘任何种类。诸比丘!下层民之欲,或者中层阶

级之欲,抑或上流者之欲,一切唯名之为欲。

6 三 诸比丘!譬如有一幼儿,无智而仰卧,由于乳母之怠慢,而取木片或砾块之于

口,尔时乳母即当迅速作意,迅速作意已,即可迅速取去;若不能迅速取去,则以

左手捉头,弯曲右手之指,亦可合血同时取出。其何故耶?

诸比丘!‘此乃有恼于幼儿,非不恼。’我作如是说。然而,诸比丘!乳母者

欲求益,有愍而起愍,当如是作。

诸比丘!然而,彼幼儿生长至于具慧之时,诸比丘!乳母跟随此小儿,今欲小

儿自行保护,已无须留意,甚至不加以顾念。

诸比丘!正是如此,比丘于善法未依信而作,于善法未依惭而作,于善法未依

愧而作,于善法未依精进而作,于善法未依慧而作之间,诸比丘!我应守护彼比丘。

诸比丘!然而比丘于善法已依信而作,于善法已依惭而作,于善法已依愧而作,

于善法已依精进而作,于善法已依慧而作,诸比丘!我相随此比丘,今欲比丘自行

保护,已无须留意,甚至不加以顾念。”

一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法。何等为五?

二 诸比丘!不信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法;诸比丘!无惭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

7 法;诸比丘!无愧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法;诸比丘!懈怠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

法;诸比丘!恶慧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法。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退没而不住正法。

三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不退没而住于正法。何等为五?

四 诸比丘!有信之比丘,不退没而住于正法;诸比丘!有惭之比丘,不退没而住

于正法;诸比丘!有愧之比丘,不退没而住于正法;诸比丘!精进之比丘,不退没

而住于正法;诸比丘!具慧之比丘,不退没而住于正法。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不退没而住于正法。”

一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无敬崇而退没,不住于正法。何等为五?

二 诸比丘!不信之比丘,无敬无崇而退没,不住于正法;诸比丘!无惭之比丘,

无敬无崇而退没,不住于正法;诸比丘!无愧之比丘,无敬无崇而退没,不住于正

法;诸比丘!懈怠之比丘,无敬无崇而退没,不住于正法;诸比丘!恶慧之比丘,

无敬无崇而退没,不住于正法。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无敬无崇而退没,不住于正法。

8 三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法。何等为五?

四 诸比丘!有信之比丘,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法;诸比丘!有惭之比丘,

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法;诸比丘!有愧之比丘,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

法;诸比丘!精进之比丘,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法;诸比丘!具慧之比丘,

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法。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有敬有崇而不退没,住于正法。”

一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无敬无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进、广大者

不可得。何等为五?

二 诸比丘!不信之比丘,无敬无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进、广大者不可

得;诸比丘!无惭之比丘,……乃至……诸比丘!无愧之比丘,……乃至…诸比丘!

懈怠之比丘,……乃至……诸比丘!恶慧之比丘,无敬无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

上、增进、广大者不可得。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无敬无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进、广

大者不可得。

三 诸比丘!成就五法之比丘,有敬有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进、广大者

可得。何等为五?

四 诸比丘!有信之比丘,有敬有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进、广大者可得;

9 有惭之比丘,……乃至……诸比丘!有愧之比丘,……乃至……诸比丘!精进之比

丘,……乃至……诸比丘!具慧之比丘,[有敬有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

进、广大者可得。

诸比丘!成就是等五法之比丘,有敬有崇,于此法律之中,其增上、增进、广

大者可得。”

此之摄句:

略、广、苦、相随与学者第五

合、诸欲、退没与二之无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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