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增支部】第2经 二集 第五 会众品
一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为二会众耶?
粗显会众与隐密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粗显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间,掉举、高慢、轻躁、粗语、杂语、失念、不正知而不安静、
迷乱、不护诸根之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粗显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隐密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间,不掉举、不高慢、不轻躁、不粗语、不杂语、不失念、正
知、安静,而心专一、拥护诸根之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隐密会众。诸比
丘!此为二种会众。诸比丘!此等二种会众中之殊胜者即此隐密会众。
二1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为二会众耶?
不和合会众与和合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不和合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以嘲弄、闹、诤、以口之剑互刺之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
丘!是谓不和合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和合会众耶?
诸比丘!2于此世中,以所作相同,同样庆慰、不诤、乳水[和合]、以慈爱之眼互
见之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和合会众。诸比丘!此即二种会众。诸比丘!
此等二种会众中之殊胜者,即为和合会众。
三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者为二会众耶?
无有上之会众与有上之会众。
71 诸比丘!云何为无有上之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诸上座比丘,蓄多物,忽于教诫,成为退下之先导者,
不勉励于远离,不发精进于得未得[即]于了未了,于证未证。后人遂随顺于彼等
之见而行,后人亦蓄多物,忽于教诫,成为退下之先导者,不勉励于远离之事,不
发精进于得未得,[即]于了未了,于证未证。诸比丘!如此[上座诸比丘所居]之
会众,是谓无有上之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有上之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上座诸比丘,不蓄多物,不忽于教诫,不勉励于退下,
成为远离之先导者,发精进于得未得[即]于了未了,于证未证,后人遂随顺于彼
等之见而行,后人亦不蓄多物,不忽于教诫,不勉励退下,成为远离之先导者,发
精进于得未得[即]为于了未了,于证未证。诸比丘!如此[上座诸比丘所居]之
会众,是谓有上之会众。诸比丘!此等二会众中之殊胜者,即是有上之会众。
四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为二会众耶?
非圣会众与圣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非圣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不如实知此是苦,是不如实知此是苦之集,不如实知此是
苦之灭、不如实知此是趣苦灭道之诸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非圣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圣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是如实知此是苦,如实知此是苦之集,如实知此是苦之灭,
72 如实知此是趣苦灭道之诸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圣会众。诸比丘!此等是
二种会众。诸比丘!此等二者会众中之殊胜者即是圣会众。
五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者为二会众耶?
糟糠会众与醍醐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糟糠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为欲故行非道,为嗔故行非道,为痴故行非道,为畏故行
非道之诸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糟糠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醍醐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为欲故不行非道,为嗔故不行非道,为痴故不行非道,为
畏故不行非道诸比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醍醐会众。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
众。诸比丘!此等二种会众中之殊胜者即是醍醐会众。
六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者为二会众耶?
于伪美所训练,不于质询所训练之会众;与以质询所训练,不以伪美所受训练
之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伪美所训练,不以质询所训练之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诸比丘,当讲说凡如来之所说示甚深、意义甚深,与出世
间、空性相应之经时,并不欲听,又不倾耳、不起欲解之心;彼等又不思惟法必当
领受,必当通达。然而,对诗人所作,有流丽文句之外诗,在讲说弟子所宣扬之经
时,即起欲听、欲倾耳、欲解之心。彼等即思惟;法必当领受、必当通达,而彼等
73 即通达其法、互不相问此是云何,此有何义,不思察。彼等是不令覆者得露、不令
者显了,不释明种种起疑惑之法,诸比丘![如是诸比丘所居]之会众是谓于伪美
所训练,于质询所训练之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以质询所训练,不以伪美所训练之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诸比丘,凡有诗人所作,有流丽文句之外诗,在讲说弟
子所宣扬之经时,并不欲听、不倾耳、不起欲解之心。彼等即不作如是思惟:法必
当领受,必当通达。然而,凡如来之所说示甚深,更为甚深之出世间,与空性相应
之经于请调时,即起欲听,欲倾耳,欲解之心。又彼等思惟:法必当领受,必当通
达。彼等遂通达于法,互相询问。思察此是云何?此有何义?彼等令被覆者露,不
显了者令显了,释明种种起疑之法,诸比丘![如是诸比丘所居]之会众,是谓以
质询所训练,不以伪美所训练之会众。诸比丘!此等二种会众中之殊胜者即是以质
询所训练,不以伪美所训练之会众。
七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者为二会众耶?
重财不重正法之会众与重正法不重财之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重财不重正法之会众耶?
诸比丘!3于此世中,有诸比丘,于在家白衣面前,互相作如是称赞:某比丘
74 是俱分解脱、某是慧解脱、某是身证、某是见至、某是信解、某是随法行、某是随
信行、某是具戒善法,并作如是言:某是破戒恶法。由此而得利,彼等是得其利而
结缚,失去本心而耽著4、不见过患、无离脱之想而受用,诸比丘!如此之[诸比
丘所居]之会众,是谓重财不重正法之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重正法不重财之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诸比丘!于在家白衣面前互相作如是称赞:某比丘是俱
分解脱、某是慧解脱、某是身证、某是见至、某是信解、某随法行、某是随信行、
某是具戒善法,并不作如是言:某是破戒恶法。彼等遂由此而得利,彼等是得其利
而不结缚,不失本心,不耽著、见于过患、有离脱之想而受用,诸比丘!如此之[诸
比丘所居]之会众,是谓重正法不重财之会众。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诸比丘!
此等二种会众中之殊胜者即是重正法不重财之会众。
八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为二会众耶?
不等会众与等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不等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非法业转而法业不转、非律业转而律业不转、非法业辉而
法业不辉、非律业辉而律业不辉之会众,诸比丘!是谓不等会众。诸比丘!以不等
75 故,在会众中非法业转而法业不转、非律业转而律业不转,非法业辉而法业不辉、
非律业辉而律业不辉。
诸比丘!云何为等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法业转而非法业不转、律业转而非律业不转、法业辉而非
法业不辉、律业辉而非律业不辉之会众,诸比丘!是谓等会众。
诸比丘!以等故,在会众中法业转而非法业不转、律业转而非律业不转、法业
辉而非法业不辉、律业辉而非律业不辉。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此等二种会众
中之殊胜者为等会众。
九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者为二会众耶?
非法会众与法会众是……乃至……[八]……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此等
二会众中之殊胜者为此法会众。
一0 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
云何者为二耶?说非法会众与说法会众。
诸比丘!云何为说非法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诸比丘,提起法或非法之评,彼等既提其诤而不互相作
解,为不解故不集会,又不深虑,又为不深虑故不集会,彼等无解力、无深虑力、
76 不欲解决,将彼诤,由势力与执取而固执,并谓唯此为真,其他即伪。如此[诸比
丘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说非法会众。
又,诸比丘!云何为说法会众耶?
诸比丘!于此世中,有诸比丘,提起法或非法之诤,彼等既提其诤而相互作解,
为欲解故而集会。又使之深虑、为欲深虑故集会。彼等有解力、有深虑力、惟欲解
决,遂将彼诤,由势力与执取而固执,并不语唯此为真,其他即伪。如此[诸比丘
所居之]会众,诸比丘!是谓说法会众。诸比丘!此等是二种会众,此等二种会众
中之殊胜者即是说法会众。”
爰有摄句:
粗显、不和合、和合、圣、第五糟糠、又伪美、
财、不平等、非法、并为顺乎法5。
初之五十竟
注1 参照本卷三集九十三之首部。
2 参照M.vol.1,p.205。
3 参照S.vol.5,p.376。
4 “耽著之”底本及暹本皆作为ajjhopanna,然在注释之暹本,即作为ajjhosamati ajj-
hosaya gilitva parinitthapetva thita,故可见ajjhopanna是为ajjhosanna之误写。
5 “顺乎法”dhammi yena可以想像为dhammiyena之误植,然而意义却不甚明,从先前
之文章推测,或有脱文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