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增支部】第2经 二集 第八 有品
第八 有品1
一2 诸比丘!有本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本,断彼本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
无有。
二 诸比丘!有绪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绪,断彼绪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三 诸比丘!有因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因,断彼因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四 诸比丘!有行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行,断彼行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五 诸比丘!有缘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缘,断彼缘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83 六 诸比丘!有色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色,断彼色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七 诸比丘!有受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受,断彼受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八 诸比丘!有想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想,断彼想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九 诸比丘!有识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识,断彼识故,于是彼等恶不善法是无
有。
一0 诸比丘!有为缘之恶不善法可生,非是无缘,断彼有为故,于是彼等恶不善
法是无有。
注1 Nimitta-vaggo之nimitta是依文意及暹本,而取sanimitta之语形。
2 参照S.vol.5,p.213。